[新聞] 申請戶籍謄本驚見醫師老公領養男嬰 孩子的媽還是護士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嘖嘖)時間6年前 (2018/06/06 23:16), 編輯推噓-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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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申請戶籍謄本驚見醫師老公領養男嬰 孩子的媽還是護士 台北市一間診所鄭姓醫師與黃姓護士發生婚外情,鄭的妻子直到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 戶籍謄本,才發現老公領養了一名男嬰,孩子的母親就是黃姓護士,對兩人提告通姦, 再對丈夫撤告;偵訊時,黃女辯稱誤以為鄭已經跟妻子離婚,鄭也證稱是他讓黃女誤 以為他已經離婚,檢察官不予採信,今天依相姦罪將黃女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黃姓女子從2006年6月到2015年8月間,在台北市中山區一間診所任職護士, 由於診所鄭姓醫師的妻子就住在診所樓上,鄭妻每次回家都會先進入診所再上樓,診所 的人都知道醫師已婚;但黃女仍與鄭發生婚外情,二人還同遊日本,2015鄭姓醫師的 妻子直到前年4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才發現老公領養了一名男嬰,孩子的 母親竟是黃姓護士,提告兩人通姦,事後對老公撤告。 偵訊時,黃女供稱鄭姓醫師在2013年9月就搬離住處,鄭妻雖住在診所樓上,但與醫 師見面都不打招呼,診所其他人也都稱她為「小姐」,並非「太太」,且醫師宣稱已 離婚,簽有協議書,承諾支付妻子1千萬元,她才以為醫師恢復單身。 黃女供稱她跟醫師在國內都沒有發生性行為,只有在2015年2月與醫師同遊日本時 才發生一次性行為,兩人認識到現在只有發生過這一次,因發生地是在日本,我國 並無司法管轄權。 鄭姓醫師也附和黃女供詞,聲稱是他讓黃女誤以為已離婚,承認在前年1月領養男嬰, 與黃女協議共同扶養。 檢方調查,鄭的妻子住在診所樓上,出入都會經過診所,若已經離婚,鄭妻怎麼可能 還住在醫師家中,加上協議書並沒有提到兩人離婚,僅提到醫師另結新歡,承諾全力 滿足妻子的生活物質需求。 檢方函詢醫院,醫院推論黃女受孕期為2015年3月,並非兩人聲稱的同遊日本期間, 加上醫師既與黃女通姦,證詞難免偏頗,不採信兩人辯詞,將黃女起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83672 醫師、護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88.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8298204.A.239.html

06/06 23:17, 6年前 , 1F
真是好職業
06/06 23:17, 1F

06/06 23:18, 6年前 , 2F
撤吉但書 真是好用... 到底能不能廢呢? 哈哈哈
06/06 23:18, 2F

06/06 23:20, 6年前 , 3F
相姦 頂多罰一點錢而已
06/06 23:20, 3F

06/06 23:22, 6年前 , 4F
結婚還不是會亂搞 甲甲還想帶風向說支持通婚降低亂搞
06/06 23:22, 4F

06/06 23:22, 6年前 , 5F
!請禁止同婚
06/06 23:22, 5F

06/06 23:23, 6年前 , 6F
同志結婚主要配偶權,抓姦、離婚分錢可用
06/06 23:23, 6F

06/06 23:28, 6年前 , 7F
台男真噁
06/06 23:2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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