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斷更新】馬英九洩密改判有罪 2點理由曝光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歲月是把殺豬刀)時間7年前 (2018/05/15 10:42), 編輯推噓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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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不斷更新】馬英九洩密改判有罪 2點理由曝光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更新:新增馬英九改判有罪理由)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5年前處理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等人所涉司法關說案,將 特偵組仍在偵辦中的案情告知時任閣揆江宜樺等人,因此涉犯洩密等罪嫌,一審以馬當時 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可阻卻違法為由判無罪,檢方上訴後,高院今 逆轉改判馬英九有罪,應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高院改判馬英九有罪的主要理由有兩點,第一項理由是「總統也是廣義公務員,應負一般 性保密義務」,第二項理由是「本案當時並無院際爭議,所以沒有院際調解權的適用。」 王金平等人所涉司法關說案,源於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已被修法廢除)於2013年間,偵辦 另案監聽時發現,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所涉的全民電通更一審,當時獲判無罪,柯 涉請王金平向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人關說,後來該案柯因檢方不上 訴而無罪確定。 時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揮偵辦這件司法關說案,2013年9月6日召開偵結記者會 ,宣稱司法關說案沒有刑事不法但有行政不法,之後時任總統馬英九以國民黨主席身分公 開指責王、柯等人「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是關說」等重話,衍生撼動朝野的九月政爭。 不過黃世銘被立委質詢時,自曝2013年8月31日夜奔總統寓所向馬報告關說案情、遞交「 專案報告」等書面資料,進而被查出關說案當時仍在偵辦,黃黯然下台,因洩密罪被判刑 1年3月定讞,易科罰金45萬5千元免坐牢。 馬英九2016年卸任後,也因這起洩密案被究責,其中柯建銘提起自訴,告馬在聽完黃世銘 夜奔寓所報告後,要黃隔天中午再到寓所補充報告等行為,涉犯教唆洩密等罪嫌,高院二 審去年10月以自訴人舉證不足等理由,判馬無罪確定。 北檢針對馬英九聽完黃世銘夜奔寓所報告,在黃離開後,立刻召集江宜樺與時任總統府副 秘書長羅智強到寓所漏夜商討時,將黃的報告內容轉告江、羅2人,以及馬命黃在2013年9 月4日當面向江報告關說案情這2個舉動,依洩密、教唆洩密等罪嫌起訴馬。 北院一審審理檢方起訴案,認定馬英九的行為構成洩密罪,但馬當時主觀行使《憲法》第 44條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預先因應可能的政治風暴,有阻卻違法事由,判馬無罪 。 檢方上訴高院,批一審曲解《憲法》,因當時沒發生院際爭執,馬英九只找行政院長商議 ,充其量是「人際調解」而非「院際調解」,且馬明知當時關說案尚未偵結,不應洩露案 情給非偵辦人員。 柯建銘也批本案一審「遇到恐龍法官」,他更批馬英九違憲亂政,「假借關說案之名,行 政治鬥爭之實」,用意是對王金平的政治追殺,跟院際調解權無關。 馬英九批檢方的起訴與上訴,「都是曲解、構陷、恐嚇,完全無視總統的責任與權力」, 他反問檢方難道要總統明知有人集體關說司法時,禁止討論、思考,只能「置若罔聞,或 若無其事,然後回家睡大覺?」 辯護律師團認為,馬英九基於總統職責,針對司法關說案即將引發輿論譁然的政治風暴, 預先與行政院長會商因應,這是處理國家大政的依法作為,司法應予尊重,「難道元首治 理國家的決策,都得先經過檢察官的核准同意?」 馬英九並指現任總統蔡英文去年召開司改國是會議,也是行使「院際調解權」的表現,因 為「總統是憲政慣例實踐者及創造者」。馬還當庭朗讀《憲法》第48條規定的總統就職宣 誓誓詞,強調:「我沒有違背誓言。我沒有忘記責任。我沒有濫用權力。我沒有犯罪。」 (黃哲民/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15/1353795/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我沒有違背誓言。我沒有忘記責任。我沒有濫用權力。我沒有犯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68.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6352149.A.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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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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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2, 7年前 , 2F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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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3, 7年前 , 3F
支那賤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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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3, 7年前 , 4F
有判有爽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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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3, 7年前 , 5F
關說的安全下莊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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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判四個月還可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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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3, 7年前 , 7F
才4個月司法已死,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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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4, 7年前 , 8F
法匠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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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4, 7年前 , 9F
馬想用院際調解權開脫還蠻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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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4, 7年前 , 10F
12萬大概是馬1/4個月的薪水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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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5, 7年前 , 11F
他那樣搞反而造成院際嚴重失和.
05/15 10:45, 11F

05/15 10:45, 7年前 , 12F
關說的沒事,台灣司法,呵
05/15 10:45, 12F

05/15 10:47, 7年前 , 13F
重罰12萬 9.2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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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7, 7年前 , 14F
關說的無罪,去處置關說的卻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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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8, 7年前 , 15F
才4個月喔
05/15 10:48, 15F

05/15 10:50, 7年前 , 16F
司法關說被揭發了 法界垃圾很不爽
05/15 10:50, 16F

05/15 10:51, 7年前 , 17F
才四個月,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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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53, 7年前 , 18F
拔管效應啊。現在這些人還真以為可以為所欲為了。
05/15 10:53, 18F

05/15 10:54, 7年前 , 19F
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推休金繳一繳還有剩 沒事沒事
05/15 10:54, 19F

05/15 10:54, 7年前 , 20F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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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55, 7年前 , 21F
關說後檢方就不上訴了,偉哉
05/15 10:55,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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