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店「陽光PARK」被消保官盯上已回收
1.媒體來源:
上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工商綜合區建案不得改住宅 新店「陽光PARK」被消保官盯上
3.完整新聞內文:
「超值熱銷27到39坪!」「新店最後2字頭,機會不再有!」「狂賣8成惹,hen(很)快
就賣完,還不來搶!」位於新店安坑的建案「陽光PARK」,在新北市街頭掛滿廣告招牌,
只是這些斗大、吸睛的文案下方,有一排小字寫著:「工商綜合專用區,不可作為住宅使
用。」
消保官喬裝成消費者 確認銷售時說詞
除新北市政府緊盯列管的32件「工業住宅」外,這類打著「工商綜合專用區」名號販售的
建案,也特別受矚目。
據了解,先前有民眾向新北市消保官反映,「陽光PARK」有販售作為自用住宅之嫌。因此
曾有消保官喬裝成要看屋的消費者,到現場逐一確認銷售說明過程是否有盡告知義務,以
及契約書中是否有載明相關資訊。初步發現未有違規狀況,且因現場都是未隔間、未裝潢
的毛胚屋樣態,因此僅列管追蹤,未有進一步動作。
「陽光PARK」現場經理表示,該建案採毛胚交屋,不會先隔間、裝潢,銷售過程也會告知
有意購買的公司、民眾只能作為會議、一般事務所、辦公金融使用,不能當作住宅。至於
後續隔間、裝潢要如何處理,就交由客戶自行決定。
一位新北市消保官提醒,類似建案雖會註明「不可作為住宅使用」,但有的建案在銷售過
程還是會搬出「賣住宅的話術」打動消費者,例如對家庭客戶說「這邊買菜方便、學區很
好、上班方便」等暗示性用詞。由於建商已盡「告知義務」,後續若改裝為住宅,消費者
就得自行承擔違規被拆除的風險。
毛胚屋價格略低 違規二次施工將開罰
依據新北市乙種工業區相關審查要點,若工業區土地要作為一般事務所使用,各設施單元
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且不得隔間。消保官表示,這類建案因
採毛胚交屋,核發執照時通常沒問題,就怕後續「二次施工」被抓到,廚房、浴室遭拆除
,也難再轉手,就容易有消費糾紛。
有的建商為保護自己,通常會請消費者簽署二次施工同意書,規避相關責任。尤其依據《
建築法》第25條、第86條,擅自建造違建,不只建造者會被開罰、使用者也會被罰。消保
官表示,這類毛胚屋雖然價格略低,但隱藏許多成本及風險,消費者實在不該抱持僥倖心
態,購屋後自行改裝為住宅使用。
新北市政府官員則說,這類非乙種工業區的用地,一樣要符合都市設計審議相關規範,例
如會被規範廁所要集中,不能一戶一廁所,否則很容易就改為住宅使用;隔間上也會被規
範必須採大坪數,不能隔成小間等。建議民眾評估需求及風險後再購買,如果遇消費糾紛
,可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稍微不留意,可能會以為這是販售一般住宅建案的資訊。但其實這是主打「青年創業基地
」,標榜可作為辦公室、個人工作室使用的建案「陽光PARK」;宣傳中寫著「每坪定價約
28萬元,總價989萬元起,可買27坪含車位,低於區域行情」。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6220
5.備註:
我差點也買囉!
還好被家人勸
沒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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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78.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0351503.A.30C.html
※ 編輯: jccheng (1.171.78.161), 03/06/2018 23: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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