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偷女性內褲自慰後放回不算偷 民眾罵:誰還敢穿啊?已回收
偷女性內褲自慰後放回不算偷 民眾罵:誰還敢穿啊?
2018-03-05 15:49聯合報 記者吳淑君╱
拿了別人的安全帽,開了別人的車,最後統統不起訴,因為他們在主人發現前,物歸原位
,這叫「使用竊盜」。
現在又有人拿人別人晾在外頭的內衣褲,半小時後要放回去被發現,還是不起訴,問題是
,他拿走內衣褲是去自慰,民眾驚呼,歸還的內衣褲誰還敢穿啊?
基市29歲陳姓男子,今年1月28日清晨4時30分許,在仁愛區某住處前,徒手偷取廖姓女子
晾曬在住處前內衣、褲各1件,約半小時後,陳男返回現場欲放回原處時,被鄰人發現報
警,警方當場逮捕依竊盗罪嫌送辦。
陳男辯稱取走內衣、褲只是為了自慰,拿走後就在附近空地自慰,大約5到10分鐘後就放
回去了,並沒有將偷來東西據為己有的意思;陳男還自爆去年9月、今年1月下旬,還偷了
廖女內衣、褲共4件。
檢方參照最高法院判例「刑法之竊盗罪」,以行為人具有為自己或第3人不法所有之意圖
,而竊取他人之動產,作為構成要件,若行為人欠缺此不法所有意圖要件,只是單純擅取
使用,無據為己有之犯意,稱為『使用竊盜』,全案偵結,陳男竊盜罪嫌不起訴處分。
基隆市柯姓婦人,去年9月24日上午7點半出門,因臨時無安全帽,竟在安樂區基金一路某
社區停車場內,竊取別人放在機車座墊上的安全帽一頂得手,被基隆市警局依竊盜罪送法
辦。
檢察官以她當天下午2點,自行把安全帽歸還,安全帽林姓主人尚未調取監視器及報警,
柯婦竊取安全帽的行為尚未被發現,顯見柯辯稱是為圖一時的方便,僅為刑法所稱的「使
用竊盜」,與刑法所稱的竊盜構成要件不符,所以認定柯婦罪嫌不足,不起訴。
基隆市某汽車服務廠,發現試駕車的油表的油異常減少,里程數明顯增加,調閱車上錄影
畫面一看,原來車子半夜被人偷開出去又開回來停在原處,同樣手法做案3次,車廠氣得
報警,基隆地檢署以竊盜罪嫌不足,不起訴。
陳姓男子今年一月底取走廖女晾在屋外內衣、褲,他辯稱只是為了自慰,大約5到10分
鐘後就放回去了,並沒有將偷來東西據為己有的意思,獲不起訴。圖與本事件無關。圖/
本報系資料照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0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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