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友連署《勞基法》刑罰化 勞動部這已回收
聯署不一定會審理...
所以說聯署只是浪費時間的的制度,
就如同上街抗議,要注冊申請,
做好能夠順便舉行馬拉松慢跑,來慢慢消耗掉民間的怨氣
所以這些聯署,抗議,政府根本打從心底只是想拖時間來消耗人民體力,
然後不了了之
※ 引述《lolic (lolic)》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網友連署《勞基法》刑罰化 勞動部這樣回應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 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
: 認為目前《勞基法》罰鍰過低,無法遏止黑心僱主,因此建議僱主違反《勞基法》後,
: 10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僱主或企業負責人,處拘役7天,
: 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 此項提案去年12月突破5千人連署門檻,依規定勞動部須於2個月內回應,
: 勞動部昨貼出回應,指行政刑法雖可達威嚇效果,
: 惟司法程序恐延宕過久,緩不濟急。
: 提案網友指出,台灣勞檢成效不彰,且罰鍰過低,僅2萬到100萬元,
: 情節重大可罰至150萬元,對於一直不改的非法企業,並無有效遏止的作用;
: 提案人認為,勞基法刑罰化、大幅度提高罰鍰將有助改善我國的勞動環境。
: 勞動部回應,行政刑法雖可達威嚇效果,惟司法程序恐延宕過久,緩不濟急,
: 再者,採取立即行政裁處搭配行政監督檢查,反可達立即正義之申張。
: 目前《刑法》6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拘役皆可能易科罰金,
: 並無「不可易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等立法例,
: 且不可能為任一法律創設不可易科罰金等之法律,又《刑法》亦無所謂連續處罰的概念
。
: 勞動部說,違反《勞基法》的雇主,如未涉有《刑法》上自由、
: 身體或生命法益之侵害,採用行政罰處罰尚屬允當。
: 又現行《勞基法》第75至77條條文,就勞工財產、身體或自由法益侵害程度,
: 已有《刑法》相關規範,其保護法益亦屬合宜,
: 若要再增加以《刑法》處罰之行為,仍須視該行為侵害法益程度。
: 不過提案人及與會者所提建議還是會納入未來政策研議參考。
: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28/1305284/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採取立即行政裁處搭配行政監督檢查,反可達立即正義之申張
: 那個..那後半段提高行政罰鍰的問題就不回應了..? 繼續重罰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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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9.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9781966.A.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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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自慰加上自high用的,讓人民自以為自己是國家的主人翁,
政府是人民的奴僕,還不知道現實是相反地
※ 編輯: ABCcomputer (180.217.179.109), 02/28/2018 09: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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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已經被騙很久了,
現在沒有被騙反而很奇怪,
再現還有誰記得蔡當初開的芭樂票?
還有誰想追回633捐半薪? 現在這個人還在媒體搶人氣
※ 編輯: ABCcomputer (180.217.179.109), 02/28/2018 09: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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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個人民專用的宣洩平台
※ 編輯: ABCcomputer (180.217.179.109), 02/28/2018 09: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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