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首宗! 詐騙集團依組織犯罪條例重判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ω‧‵)時間6年前 (2018/01/27 06:00), 編輯推噓1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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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首宗! 詐騙集團依組織犯罪條例重判 3.完整新聞內文: 首宗! 詐騙集團依組織犯罪條例重判 2018-01-26 23:58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18/01/27/1/4452533.jpg
台中地院昨首度引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重判詐團車手。 記者白錫鏗/攝影 司法重懲詐騙集團邁開第一步!台中地方法院昨天將涉嫌擔任車手的曾姓男子等四人,依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共同詐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兩年半不等,沒收全部犯罪所 得,且服刑前須強制工作三年。這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去年修法適用詐騙集團後,第一件 詐團成員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判刑的官司。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莊深淵表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去年修訂,新增三人以上、適用詐術、 持續性、牟利性、結構性等五大要件,詐騙主嫌及車手頭最高可處十年以下徒刑、併科一 億元以下罰金,機房成員、車手等參與者處五年以下、併科一千萬以下罰金;犯罪者,應 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期間三年。 以往詐騙集團的車手,未適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法院通常判六月以下徒刑,得易科罰金 ;如今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論罪,除判處徒刑外,還必須先強制工作三年,展現政府重懲 詐騙集團的決心;曾姓車手等人獲得的報酬雖只有六萬多元,但仍須面對卅九名被害人合 計三百十九萬多元的求償官司。 法官認為,曾姓、蘇姓、古姓及黃姓男子正值青壯,不循正當途徑賺錢,竟參加詐團擔任 車手,損害被害人權益,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共同詐欺罪,判曾應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蘇四年、古三年、黃兩年半,沒收四人犯罪所得共六萬六千五百元,且四人服刑前都須強 制工作三年。 判決表示,曾姓男子(廿五歲)去年五月加入綽號「細漢仔」所組的車手團,並招蘇姓( 廿九歲)、古姓(卅一歲)及黃姓(廿三歲)男子等人成為車手,依「細漢仔」指示提領 贓款,居間抽取不法利益。去年五月間,四人在八天內共提領卅九被害人遭騙的款項三百 十九萬元,警方當月底循線逮捕四人。 新聞辭典》強制工作 強制工作屬保安處分,並非刑罰,著重於預防犯罪、矯治教化;主要用意是矯治好逸惡勞 惡習,學習一技之長。目前台東縣的泰源、岩灣和東成技訓所,都是專為強制工作而設, 教導受保安處分者相關技能,例如:手加工、烘焙、小吃、電腦訓練、水電,有薪水但不 高。 強制工作為期三年,若在技訓所表現好,滿一年半後,法官認無繼續執行必要,就可免除 ;執行屆滿前,若有延長的必要,法官得許可再延長一次,但時間不得超過一年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52587 5.備註: 強制工作3年 + 有期徒刑2.5~5年 算了 不滿意不過至少比之前好多了 如果刑度能上調一倍更好 -- Q S \\██ // 發財發財 W '' ) 發財發財 E | 發財發財 E \=== ︶︶ ==== 發財發財 T ▃▃▃▃▃▃▃▃ \ 發財發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63.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7004056.A.3B7.html

01/27 06:03, 6年前 , 1F
還是覺得洗屍體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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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3, 6年前 , 2F
免費提供工作 也供吃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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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3, 6年前 , 3F
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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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4, 6年前 , 4F
真的該比照中國,根據詐騙金額決定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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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4, 6年前 , 5F
酒駕洗車禍無依者屍體 詐騙洗負債自殺者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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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4, 6年前 , 6F
台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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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4, 6年前 , 7F
五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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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5, 6年前 , 8F
三年緩刑判一判,一下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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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5, 6年前 , 9F
這刑度沒嚇阻犯罪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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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6, 6年前 , 10F
五年以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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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07, 6年前 , 11F
到現在才知道要改 阿補鳩要感謝阿共 不然都不會想改
01/27 06:07, 11F

01/27 06:10, 6年前 , 12F
笑死 這叫重判 難怪罪犯愛死DP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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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12, 6年前 , 13F
到高院就再輕判回來了,做做樣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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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14, 6年前 , 14F
已知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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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24, 6年前 , 15F
還是太輕,直接送中國給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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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28, 6年前 , 16F
幹這樣叫重,害人家破人亡,判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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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47, 6年前 , 17F
總統空心菜就是詐騙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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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6:55, 6年前 , 18F
重你媽 不到5年害人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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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7:11, 6年前 , 19F
從以前就輕判了 這不能怪政黨 至少有開始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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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7:15, 6年前 , 20F
好賺刑責輕才會一個邀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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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7:32, 6年前 , 21F
送去對岸判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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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7:50, 6年前 , 22F
DPP也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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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7:58, 6年前 , 23F
推 中國司法的刑度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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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8:03, 6年前 , 24F
新黨也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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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8:06, 6年前 , 25F
太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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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8:45, 6年前 , 26F
本來就該依組織犯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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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9:25, 6年前 , 27F
送去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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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9:45, 6年前 , 28F
終於打開眼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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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10:56, 6年前 , 29F
太重了 可以輕鬆賺到錢有什麼不好 又不殺傷人命
01/27 10:56, 29F

01/28 00:32, 6年前 , 30F
應該強制工作到死,把勞動所得全數歸還被害人
01/28 00:32, 30F
文章代碼(AID): #1QQwKOEt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