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幸福盟婚姻公投 3個月要達成28萬消失
幸福盟婚姻公投 3個月要達成28萬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80124-kIA4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出現第3個公投提案了!下一代幸福聯盟搜集3154份「
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連署書,於24日提交中選會。理事長曾獻瑩在記者會表示,「
預計3個月內可以完成28萬份連署。」他解釋說,幸福盟贊成在不改變一男一女的價值下
,以專法保護同志族群應有的權利。參與結盟的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也說,「藍綠政黨在
處理同婚顯然都有顧忌,那人民就應透過公投表達所要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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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反同婚入民法民眾於立法院周遭舉辦1117大遊行。
婚姻價值成第3提案
公投法在2017年三讀通過,未來只要3階段過關就通過公投案,包括1879人連署就可提案
、連署超過28.1萬人便可成案,與超過469.6萬人以上同意,且多於不同意票就可通過;
繼時代力量日前向中選會提交「廢止2018年三讀通過的勞基法」、「訂定《最低工資法》
」兩項公投案後,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24日也向中選會提交「婚姻定義全民公投」
第一階段連署書。
「同性戀者是否納入婚姻價值,應交由台灣全體民眾決定。」曾獻瑩24日在「婚姻家庭,
全民決定」記者會上表示,推動公投第一階段已獲得3154份連署書,未來將會在各地透過
家長會、宗教團體等成立公投連署組織,「順利的話,預計在3個月內、4月底前完成第二
階段的28萬多份連署書,最晚也會在9月前完成,目標是希望與年底縣市首長、議員選舉
相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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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右)、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將3154份連署書裝箱送交中選
會提案。
應由全民定義婚姻
曾獻瑩說,提交公投案有3大主張:一、婚姻價值應由台灣主流民意來決定,不應由少數
政客操作定義,幸福盟所做的民調有76.4%的民眾認為應透過公投方式決定。二、限縮立
法的範圍,在不改變婚姻是由一男一女共同結合的價值前提下,贊成設立專法或其他形式
法律保障少數族群(同性戀者)應有的醫療、繼承等相關權利。三、面對婚姻價值的重大
爭議,應交由直接民主來定義。
幸福盟提出婚姻價值公投案也與發起「罷昌」行動的安定力量互相結盟,主席孫繼正認為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對同性婚姻法案表達「這個議題是核彈」,顯見藍綠政黨處理同
性婚姻相關法案都有所顧忌,「那就應該透過公投的方式直球對決,也提供政府在立法過
程中了解人民的價值觀為何?」他呼籲,2018年底大選的參選人也須對婚姻價值表態,供
全民檢視。
大法官贊成直接民主
「大法官吳陳鐶曾在同婚釋憲案(大法官釋憲案第748號)表達不同意見,他認為婚姻制
度的變動應由『直接民主的程序(公投)』創設,而這也是幸福盟發起公投案的理念與正
當性。」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指出,同婚的議題影響到台灣社會家庭的定義與結構
,必須透過公民覺醒的方式表達社會所需要的價值觀,歡迎任何有相同理念的組織或政黨
加入公投行列。
據幸福盟所搜集的資料顯示,世界各國已發動41次婚姻定義的公投,包括澳洲、愛爾蘭、
美國有34州等,其中有33次公投主文包括婚姻定義是否限定於「一男一女」。而曾獻瑩也
透露,幸福盟正在「評估」有關「不當性別平等教材」、「專法保障同性戀者權利」的另
外2項公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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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幸福聯盟預計3個月內完成第二階段的28萬份連署,最慢則在9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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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字回應: 人權不能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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