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灣職場悲歌 過勞還不自知已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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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職場悲歌 過勞還不自知
2018-01-13 23:35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即時報導
那一種行業的勞工最容易過勞?台北榮總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病科主治醫師葛謹表示,過
勞風險存在於各行各業,但「遇缺不補」,最容易過勞。
另外,國衛院國家環境醫學研究所所長郭育良發現,許多勞工工作過勞自不自知,出現心
悸、頭暈等症狀,輾轉才至職業病科求診。
台灣對於「過勞」定義參考日本基準,勞動部訂有「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血管疾病認定指
引」,其引發的腦血管疾病,包含腦出血、腦梗塞、高血壓性腦病變,及心肌梗塞、急性
心臟衰竭、狹心症、嚴重心律不整等心臟疾病。
林口長庚職業醫學科主任、環境職業醫學會理事長羅錦泉說明,要判定工作是引起這兩類
疾病發生的重要原因,衡量的指標包含「超時工作」,如發病前一個月加班時數超過一百
小時,或發病前兩到六個月內,月平均加班超過八十小時等;與因職業引起的「工作壓力
」,包含發病前遭逢職業上的重大事故、壓力、職務異動、非法解職、職場暴力等。
相較之下,職場上若有工時紀錄可供調查,在過勞判定上相對好處理,比較困難與複雜的
情形,反而是工作壓力上的舉證,必須聽取公司企業或資方的呈述,判斷勞資雙方呈述是
否合理,需花時間求證,順利的話平均耗時兩周至一個月,有時需要更久。
以職業類別來看,根據勞動部2013年統計,國內過勞前五大行業,依序是製造業、運輸及
倉儲業、支援服務業如保全、批發及零售業以及營造業。
羅錦泉說,以輪班的保全業為例,正常一日工時12小時,依法單月可做到240小時,一個
月不能超出20天,但保全經常超時工作,如一個月多做4天,就會超出上限,單月加班時
數超過100小時,在臨床過勞認定上,保全業通過勞保給付核定比率也不低。
先前有一名50多歲的女性服務員,因長期值夜班,連續工作40多天,期間僅休息一日,持
續此狀態長達三個月,期間也僅休息幾天,最終因超時工作、過勞引發中風,因不合理的
班表獲得勞保給付。
羅錦泉說,近年來民眾愈來愈關心過勞問題,主動發覺身體有異狀至職業醫學科看診的病
人變多,提醒民眾,過勞徵兆包含因為工時長犧牲睡眠時間,白天容易感到疲勞、注意力
不集中,也可能引起三高問題或血壓升高、頭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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