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小二的數學問倒我了....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清楚明「熙」)時間8年前 (2018/01/04 21:39),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3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3/37 (看更多)
: 這就只是乘數與被乘數位置與單位的概念 : 其實依照台灣的數學教學法,你第一題應該是無解才對 : 因為台灣的乘法公式為『被乘數 x 乘數 = 積』 : 而『被乘數』的單位必須要和『積』一樣 : 我們要知道的是幾只耳朵,所以要把2擺在被乘數 : 答案為『2(只耳朵) x 5(隻兔子) = 10(只耳朵)』 : 這樣乘出來的積才會是我們要的單位(幾只耳朵) 是這樣嗎?!! 單位是單位吧! : 但這也並非絕對正確或錯誤 : 因為美國在這點和台灣正好相反 : 他們的教學觀念為『number of groups * number in each group = product』 ^^^^^^^^^^^^^^^^^^^^^^^^^^^^^^^^^^^^^^^^^^^^^^^^^^^^^ : 簡單講就是用每一單位內含的數量*單位的數量 : 也就是『乘數』的單位要和『積』一樣 你自己都把定義打出來了~ 這裡的意思是要用集合的觀念去看的: (1+1+1+1+1)=(5)隻兔子的(集合s) * 1隻兔子的集合有2只耳朵 應該是這樣不是嗎? : 這兩種算法可以舉個例子來比較看看 : 1就是台灣的算法,2就是美國的算法 這裡是你的偏見吧!! 我是這樣認為啦~ -- 誠如您所看到的,我是一個沒用的人; 所以我只會想些沒用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34.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073148.A.9C0.html

01/04 21:40, 8年前 , 1F
所以為什麼不把集合括弧起來? 或者把單位註記上去?
01/04 21:40, 1F

01/04 21:41, 8年前 , 2F
你是要教給小孩懂,不是要考倒小孩阿XD
01/04 21:41, 2F

01/04 21:44, 8年前 , 3F
簽名檔正確
01/04 21:44, 3F

01/04 21:47, 8年前 , 4F
單位不是單位 是你引用的寫錯 單位本來就應該參與計
01/04 21:47, 4F

01/04 21:47, 8年前 , 5F
01/04 21:47, 5F

01/04 21:47, 8年前 , 6F
一隻兔子兩只耳朵 所以單位是2(只/隻)*5(隻)=10
01/04 21:47, 6F

01/04 21:47, 8年前 , 7F
(只)
01/04 21:47, 7F

01/04 21:48, 8年前 , 8F
你的寫法滿怪的
01/04 21:48, 8F

01/04 21:54, 8年前 , 9F
要不是樓上跟前面有人提出,我也是會弄錯阿,何況小二
01/04 21:54,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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