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警傳錯檔公布76名性侵犯個資 記大過調職移送法辦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窩藏在批踢踢的巨魔)時間6年前 (2018/01/03 00:18), 6年前編輯推噓6(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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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nray7799 (生而為人超爽der)》之銘言: : 依照台灣鄉民的對法律的認識與蔑視,我早已經放棄任何溝通的嘗試,但今天還是忍不住 : 手賤又多打了幾個字,也早猜到自己的言論會被點名抓出來鞭了,既然這樣要說就說清楚 : 點。 : 好,今天一個性侵犯(這裡假設對象前提為輕微程度的性侵,如陳違停亂摸奶,或者當事 : 人趁另外一方意識不清時上下其手,或者被害者原先對當事人具有好感,但當事人急躁過 : 頭硬上,而最後兩方和解)經過矯正之後已經徹底反省過錯,賠償完受害者,並重新融入 : 社會,找到工作,有了交往對象論及婚嫁。 : 然後就一個視力不好的員警把他的前科給公布了。 : 接著這名當事人被老闆開除、被對象解除婚約、被房東要求打包滾蛋,以後持續找不到任 : 何正當工作,生活窮困潦倒。 : 請問他會不會認為社會不給我活路走,那我也不用再期待社會,跑去變成毒販、山老鼠、 : 討債打手或酒店圍事?甚至是既然大家都叫我性侵犯,那我就繼續性侵下去,增加更多性 : 侵被害者的可能性?擺明就是大到不行。 : 然後打從心底認為更生人沒有任何道德感的鄉民,這個時候卻又用道德要求更生人應該永 : 遠承受罵名過著一輩子抬不起頭的人生不准抱怨誰叫你犯過罪,這不叫荒謬又叫甚麼? : 以上這些情形,也適用於各種低刑度罪名。 : 還有你們老是在說犯罪要考慮後果,是不是在說並非自己心中的道德要求自己不要去犯罪 : ,而是因為怕被法律制裁才不敢犯罪呢? 可以參考一下我過去的文章: #1Q2RX-79 #1Q2mPrhD #1Q9N8sgT ┌─────────────────────────────────────┐ │ 文章代碼(AID): #1Q9N8sgT (Gossiping) [ptt.cc] Re: [爆卦] 2017年愛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403510.A.A9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1 Ptt幣 │ └─────────────────────────────────────┘ 可知道在人權尊嚴至上的偉大美國, 申請工作時要需提供社會安全碼給第三方公司查證你過去的犯罪紀錄 再者, 被登記的性侵犯可是隨便在網路上就可以找出大頭照和居所在地 https://www.crimereports.com/ #性侵害登記犯者, #的所在地址都可以直接在網站上搜尋到 https://imgur.com/KV7Ptp1
https://imgur.com/a/Zp6sP 當地過去六個月的竊盜、強盜殺人紀錄都可以搜尋得到, 保障租屋買屋無知人士的財產安全 米國絕對是尊重人權尊嚴的國家, 但他們傾向保護的是清白無辜\無犯罪紀錄人的人權 -- ▄ ▄▄▄ ▆▅▃愛滋會上升是因為歧視《 虹 色 恐 怖 》都是仇同帳號在帶風向 █ █▆▆ ▆▅▃個人認為引戰仇恨言論跟言論自由都分不清楚撲殺異性戀只是反諷 █▄▄▄ ▆▅▃馮一凡:愛滋用藥該全額補助HIV+OK三天修回板規七繞過版主鎖文 ▄▄ ▅▆▅▃文字獄四叉親衛隊連署設立愛滋專版臉書灌票版主參選人思想審查 ▃▃ ▆▅▃反智才支持同婚專法異性戀不意外八卦充滿恐同低能兒垃圾基督教 ▅▅▅ ▆▅▃怕水桶就別批評今日灌票板規七自由心證明日灌腸不爽出來選版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1.247.224.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909885.A.47E.html

01/03 00:19, 6年前 , 1F
人家是廢死捏 不意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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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0:19, 6年前 , 2F
罪犯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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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0:21, 6年前 , 3F
書唸多就是要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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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0:33, 6年前 , 4F
好厲害喔,我到現在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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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1:30, 6年前 , 5F
不知道正常。 原po講的東西有一半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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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1:31, 6年前 , 6F
性侵犯是要強制登錄,網路上也可查,這點沒錯。美國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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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1:31, 6年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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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1:32, 6年前 , 8F
至於 其他犯罪者的紀錄 並沒有說隨便誰在網路就可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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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1:34, 6年前 , 9F
原po給的那連結 只是查附近哪裡發生過什麼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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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1:36, 6年前 , 10F
並不是 竊盜犯,強盜犯,毒犯的所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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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閱讀能力還好吧? 我一直都很質疑 我哪邊有說"竊盜犯,強盜犯,毒犯的所在地址"? 就只是警醒承租當地有無發生強盜殺人,你怎會解讀成強盜殺人犯的居所? ※ 編輯: TrollPtt (131.247.224.195), 01/03/2018 01:54:22

01/03 01:56, 6年前 , 11F
"……育樂性用藥的所在地址都可以直接在網站上搜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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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1:58, 6年前 , 12F
你說 "但他們傾向保護的是清白無辜\無犯罪紀錄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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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1:59, 6年前 , 13F
但 有犯罪紀錄者的人權 美國也是會保護的 非原po以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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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2:07, 6年前 , 14F
原po的舉證並沒有支持原po的論點. 原po的論點應是 美國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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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2:08, 6年前 , 15F
傾向保護無犯罪紀錄人的人權 即 較傾向不保護犯罪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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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2:13, 6年前 , 16F
但以原po舉的例,美國並沒有傾向不保護有犯罪紀錄者的人權
01/03 02:13, 16F

01/03 02:16, 6年前 , 17F
1一般犯罪者的住址,網路查不到(有保護犯罪者人權)2可搜尋
01/03 02:16, 17F

01/03 02:18, 6年前 , 18F
當地竊盜強盜殺人紀錄(這點也沒侵害犯罪者人權).
01/03 02:18, 18F

01/03 02:27, 6年前 , 19F
"竊盜犯,強盜犯的所在住址" 是我錯讀了,你文中是沒寫這
01/03 02:27, 19F
你的回文有點亂,我文內說了很多件事,你是不是全部混在一起了? 比方就業要經由第三方背景公司查詢個人的犯罪紀錄,不就是保障雇主的權利 相比台灣,如果有人曾有過吸毒竊盜和暴力,你說說看雇主要怎去查? ※ 編輯: TrollPtt (131.247.224.195), 01/03/2018 02:49:43

01/03 02:54, 6年前 , 20F
公司若在意有無前科會要求附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01/03 02:54, 20F

01/03 06:02, 6年前 , 21F
中華民國法律會讓人精神錯亂,何況也不用跟一個把結案
01/03 06:02, 21F

01/03 06:02, 6年前 , 22F
當作結紮的言論認真...
01/03 06:02, 22F

01/03 10:46, 6年前 , 23F
01/03 10:46, 23F

01/03 11:03, 6年前 , 24F
只有少數特定職業才可要求良民証,不然是違法的...
01/03 11:03,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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