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稅務專業法官沒專業?前大法官許玉秀批司法院偷渡規範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fpgg)時間6年前 (2017/12/19 21:22), 編輯推噓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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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今日新聞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稅務專業法官沒專業?前大法官許玉秀批司法院偷渡規範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xaMltBj.jpg
張靜律師指出,《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尚未生效且無法律效力,等 於讓所有無照駕駛的人通通取得駕照在路上跑,司法院應在母法生效前予以刪除。(圖/ 法稅改革聯盟提供) 司改國是總結會議已經落幕,人民期待司法改革的呼聲,未曾中斷。司法院為因應《納稅 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稱納保法)設立稅務專業法官之規定,今年3月13日制定《司法院 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讓62名行政法院法官全部就地合法,取得稅務專業 法官資格。12日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中,張靜律師於第4分組決議中提案,指出該 審查要點尚未生效且無法律效力,等於所有無照駕駛的人通通取得駕照在路上跑,司法院 應在母法生效前予以刪除;前大法官許玉秀直指,司法院這是偷渡規範,這件事如果不處 理,對社會沒有交代! 張靜指出,納保法從公佈到生效一年的時間,司法院都不做任何訓練,直接給行政法院法 官專業證照,合理嗎?他提案:「為提升專業法庭及專股檢察官的專業能力,司法院與法 務部應就專業法庭法官及專股檢察官的研習、核發專業證照以及遷調的配套等予以具體規 劃」之結論,提案建請再加註補充意見: 一、司法院為因應《納保法》,民國106年3月13日訂定《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 審查要點》,並發布自即日起生效,因所依據的母法《納保法》105年12月28日公布,今 年12月28日才生效,在母法尚未生效的前提下,作為子法的上開審查要點自然尚未生效。 二、司法院分別於106年5月10及6月13日經由第四次及第五次人事審議委員會,依上開審 查要點決議通過核發行政法院體系各45位及17位法官的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當然也無法 律上的效力。 三、上開審查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3年內製作有關稅務行政訴訟事件之裁判書類40件以 上者)及第10款(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前3年內曾任各法院稅務專庭(股)之法官或其庭 長、審判長,職務評定結果良好者,得申請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要件)規定,司法院應 在母法生效前予以刪除。 四、司法院應在母法生效前,盡速為現職法官舉辦稅務專業法官的專業訓練或在職研習, 不得低於60小時,且數位研習的時數不應計入。 張靜並提出:第一、第四組在5月12日決議的時候,秘書長呂太郎也在現場,但是未提審 查要點以及人審會已經在5月10日通過核定45位法官專業證照。 第二、審查要點既然因應《納保法》而制定,為何可以違反《納保法》的規定,只因為是 過渡規範就可以嗎?司法院根據什麼法律解釋方法或原則可以這樣主張。而且,內部與事 務有關的人事管理規範就不必理會《納保法》嗎?是在《納保法》未生效之前要先「偷渡 」造成既成事實來規避《納保法》嗎? 第三、現行核發民事、刑事特殊專業類型及行政訴訟專業法官證明書的規範體例和稅務專 庭的專業法官要求不同,因為《納保法》有特別的規定,比照辦理也不能取得正當性,何 況過去的做法也未必可以適用於未來。 第四、專業法官證照如何取得,已經不是內部事務單純分配的問題,而是法律有訂一個門 檻的規定防杜不適任法官的問題。 第五、《納保法》的立法原意是要淘汰不適任的行政法院法官,本來是要讓他們就地正法 ,結果現在就地合法。判決都可以公評,司法院人審會的決議是行政決定,為什麼不能夠 質疑他的效率? 前大法官許玉秀表示,本組委員對於這件事的法律見解,都有司法院、總統府、媒體監看 ,完全做到公開透明,可是司法院當初沒有告知這個資訊,這是偷渡規範而不是過渡規範 ,希望司法院能夠反省!這件事如果不處理,就是「是非不明」,對社會沒有交代!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陳國成表示,司法院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是根據 納保法來授權的,母法還沒有生效前提之下,作為子法的審查要點當然還沒有生效。所以 司法院在3月13日審查要點是個過渡性的規範。 許玉秀事後投書媒體表示:「司法院明明製造了一個不符合法律授權的偷渡規範,而且一 偷渡就打算偷渡3年,卻謊稱為過渡規範。」「外部的監督是在幫助正直的法官,能夠不 受行政干擾,法官如果把外界對司法行政的監督,動不動就誇大成危及審判獨立的擔憂, 只會加深社會對法官的不信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70821/2600811 5.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73.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689748.A.6BF.html

12/19 21:25, 6年前 , 1F
司改會到底在自爽三小,有哪個人民的聲音啊
12/19 21:25, 1F

12/19 21:26, 6年前 , 2F
行政法官好爽喔...都能爽爽升級成專業稅務法官
12/19 21:26, 2F

12/19 21:27, 6年前 , 3F
可是這些人......判人民勝訴的機率只有6% 超夭壽
12/19 21:27, 3F

12/19 21:29, 6年前 , 4F
看吧大法官自己都講自家人呢.司法院長要出面嘛
12/19 21:29, 4F

12/19 21:32, 6年前 , 5F
到底要不要改啊,一群既得利益者如何放棄自己的利益呢
12/19 21:32, 5F

12/19 21:33, 6年前 , 6F
台灣行政法院法官通通是廢物,只會偏袒國稅局
12/19 21:33, 6F

12/19 22:14, 6年前 , 7F
推許玉秀老師
12/19 22:14, 7F

12/19 23:30, 6年前 , 8F
許大法官先去法院待個三年專辦稅務看看
12/19 23:30, 8F

12/19 23:59, 6年前 , 9F
12/19 23:59, 9F

12/20 00:26, 6年前 , 10F
啊就改假的啊
12/20 00:26, 10F

12/20 00:27, 6年前 , 11F
這標題也太不尊重內文那位張靜律師了吧?
12/20 00:27,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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