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電子煙 電子菸 傻傻分不清楚? 彩蛋在後已回收
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TVA 官網新聞稿:http://0rz.tw/4GZHC
資料統整: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 & HESLIFE E-liquids
【日期】2017年12月15日
近期電子「煙」新聞討論熱度高,許多媒體紛紛報導電子「煙」相關議題,然而,多數媒
體朋友在選字時似乎沒有留意到要用「電子煙」而非「電子菸」。
媒體將「電子煙」誤打成「電子菸」似乎已經是常態 (圖:電煙協會整理)
其實「煙」跟「菸」的錯誤除了媒體及一般民眾,連官部門也常會不小心打錯字。
財政部100年公文筆誤:電子「菸」不是菸。(擷取自財政部公文)
「煙」跟「菸」最大的差別在「菸草」,如果名詞中有使用菸草就使用「菸」,如:香菸
、加熱菸,如名詞沒有使用到菸草就使用「煙」,如電子煙、煙燻、煙霧。講到這邊可能
有民眾已經昏頭,到底誰說的才是正確的呢?依照目前電子煙主管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
康署電子煙宣導資料可得知,「電子煙」是正確用詞。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電子煙資料(擷取自國健署官網)
寫到這邊,彩蛋來了,該錯字議題我們曾向某媒體反應,該名記者表示,當初文案完成送
長官簽核時,新聞台長官要求必須把正確的「電子煙」改為錯誤的「電子菸」否則整則新
聞都無法播出,於是記者必須照長官的要求進行修改。本會也已經向NCC(國家通訊傳播委
員會)申訴,靜待NCC的公文再進行下一步動作。
電煙協會已向NCC申訴某電視台長官要求改成錯字誤導社會大眾一事。(協會申訴畫面)
對於此事本會推斷是有心人士故意玩文字遊戲,讓一般民眾誤以為電子「煙」(錯字:菸)
跟香菸是同樣的物品,經查照 財政部100/3/9台財庫字第10000085370號函,電子煙不屬
於菸品,自然不適合以菸害防制法管理,本會建議可參考紐西蘭政府做法,設立「電子煙
、新興菸品及尼古丁傳遞裝置專法(Regulation of e-cigarettes and emerging
tobacco and nicotine-delivery products)」,妥善管理跨領域之創新產業。
http://0rz.tw/mwFwu
紐西蘭衛生署電子煙、新興菸品及尼古丁傳遞裝置專法連結(英文)
新聞連聯絡人: 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TVA) 共同發起人 王郁揚 Danny
Line: 0982-22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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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剛發明的時候這樣叫,現在發現這設備功能越來越強大
所以改叫Vape,現在國外就是 Vape跟e-cig混著用。
但概念已經 很清楚,電子煙沒有用到菸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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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耶,是藥廠做的尼古丁液。
如果尼古丁都是菸草提煉......蠻有趣的
會變成
尼古丁口香糖菸
尼古丁貼片菸
尼古丁含錠菸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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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尼古丁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0%BC%E5%8F%A4%E4%B8%81
尼古丁(Nicotine)的名字,來自菸草這種植物的學名Nicotiana tabacum,而菸草的學
名是以一位駐葡萄牙的法國人Jean Nicot de Villemain而命名,1560年時,他將別人從
巴西帶回來送給他的菸草和種子寄回巴黎,並將之推廣於醫療用途。1828年,德國化學家
Posselt和Reimann首次將尼古丁由菸草中分離出來[6],1843年,Melsens提出尼古丁的化
學式,Adolf Pinner於1893年發現尼古丁的結構,1904年A. Pictet和Crepieux成功利用
合成的方式得到尼古丁。
※ 編輯: tobetwob (180.217.210.206), 12/15/2017 03: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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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大常見到您,謝謝關注電子煙議題。
這確實是文字遊戲,但我們是被玩的那一方。
今天財政部已經白紙黑字說了 「電子煙不是菸」,但政府又硬要把一個不是菸的東西
放入菸害防制法管理? 為了避免民眾知道真相,告知媒體界 以後報新聞都要報「電子菸」
反正不在意的人居多
只要台灣人印象中 有「電子菸」 那用菸害防制法管理「電子煙」就順理成章了。
所以這確實是一件法律的文字遊戲。 誰主導?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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