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兩段式左轉惹議 交部:無修法必要消失
講了那麼多
重點是法律啊!
今天鬼島法律,即使你沒錯,人家死了,你一樣要民事賠償啊!
前幾天不就有一個打了3年官司後來無罪的?
內文寫道怎麼鑑識的?「憑經驗」,如果鑑識人員沒有承認沒到現場測量過、如果沒有目
擊者願意出庭替他說明那個真的閃不過,今天他刑事會無罪嗎?那之後的民事賠償呢?
很多機車都騎一騎,然後要從外車道駛近分隔島待轉,如果這時候有車從後面行駛追撞,
受傷、甚至傷亡,這時後大部分都是騎車的得利吧? 因為台灣是「情理法」,而不是「
法理情」
所以合不合乎邏輯、安不安全對我來說不是最重要的,重點是汽機車互相的肇事率減少對
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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