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露營區終於管了 竹縣列管百餘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0/23 15:04), 編輯推噓1(213)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 媒體來源:中廣新聞 2. 標題:露營區終於管了 竹縣列管百餘家 3. 連結:http://www.bcc.com.tw/newsView.3078491 4. 內文: 露營區因缺乏專法,不但消費者難有保障,就連國土保育也出現隱憂!新竹縣和苗栗縣最 近接連出招,已針對轄內的露營區進行調查,其中新竹縣有十五家位於土石流潛勢區,一 百零七家位於地滑地質敏感區。至於苗栗縣境內共有兩百卅多家的露營區,縣府也訂定露 營地管理作業要點,要求業者應保障消費者權益。只是中央應儘早訂出母法,讓露營區業 者有所依據。(彭清仁報導) 竹苗地區的露營區加起來約有五百個,但合法的相當有限,主要是中央的母法沒有訂出, 讓地方政府的管理辦法也因而受限。縣府原民處指出,苗栗縣最近訂出露營地管理作業要 點,新竹縣早在兩年前就已由交通旅遊處做過,但因欠缺中央的母法授權,讓林地或農牧 用地等可以合法開放做露營使用,業者也都願意配合,但時隔兩年,法令瓶頸依舊存在。 例如目前露營區勉強可合法設立,是依附在「休閒農場」內,作為其中一項「設施」,但 成立休閒農場至少要零點五公頃,且只有十分之一可做露營使用。如果變更林地、農牧用 地作為「遊憩用地」經營露營區,腹地至少須五公頃以上,須做環評、水保等,投資成本 龐大,讓業者也叫苦不已。 據統計,新竹縣目前列管兩百卅四家露營區,其中十五家位於土石流潛勢區,另有一百零 七家位於地滑地質敏感區內。至於苗栗縣共有兩百卅三家露營區,縣府會要求業者就消費 者權益和不違反國土保育、竊佔國土等重點,要求業者遵守,其餘辦法還是要等中央母法 公佈後再做決定。 -------------- 5. 備註: 地方把球丟回中央, 對這些買得起山林蓋得起農場的人, 政府敢擋人財路? 讓我們看下去, 母法公布後會不會全部就地合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22.2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8742259.A.F32.html

10/23 15:04, , 1F
我猜是就地合法 @@
10/23 15:04, 1F

10/23 15:05, , 2F
一縣500個 讓我們看看三年後還活著幾家
10/23 15:05, 2F

10/23 15:06, , 3F
下場就是和清境的民宿一樣吧……沒事兒。
10/23 15:06, 3F

10/23 15:06, , 4F
竹苗加總哦... 好啦 我們看看回收業能撐這些營地撐多久
10/23 15:06, 4F

10/23 15:07, , 5F
你也沒人去稽
10/23 15:07, 5F

10/23 15:28, , 6F
列管然後咧?
10/23 15:28, 6F
文章代碼(AID): #1PxPHpyo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