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都更容積獎勵明確化 「審議制」改為「行政審查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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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容積獎勵明確化 「審議制」改為「行政審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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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容積獎勵明確化 「審議制」改為「行政審查制」
2017/09/27 19:32 吳念達 報導 / 台北市
為提升都市更新案申請容積獎勵額度之明確化,臺北市政府擬修正「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
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將更新容積獎勵△F5-1(考量與鄰近地區建築物之量體、
造型、色彩、座落方位相互調和之建築設計、無障礙環境、都市防災)明確化,使都更容
獎值提早於擬訂事業計畫初期即可明確估算,增加可預測性,由「審議制」將改為「行政
審查制」,以大幅提升審議效能,降低都更案報核之不確定性。
市府為提升都市更新案穩定度,自106年初迄今,多次與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及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討論研商,採公私協力模式,參採實務界的具體建議,提出以「街區
環境調和」、「居住環境品質安全」、「打造韌性城市」、「打造智慧城市」4大方向為
主軸,針對更新基地內「建築設計」、「無障礙環境」、「都市防災」、「智慧建築」進
行細項評定,研議 本次△F5-1修訂草案內容,業已達成共識。期透過本次修正強化環境
貢獻與公益性,創造嶄新都更新局。
未來將明訂容積獎勵核給之標準及額度計算方式,並提供多樣選擇,由建築師依個案基地
特性及與相關權利人討論後,量身打造容積獎勵申請內容及建築設計方案,並由過去的建
築容積獎勵「審議制」調整為「行政審查制」,採檢核表方式由專業建築師檢討簽證,送
更新處及幹事會查核後,交付都更審議會決議,一改以往將容積獎勵作為要求實施者修正
計畫內容之思維,在獎勵值有明確固定計算標準下,使審議會審議能量及功能更專注於更
新案核心之規劃設計及爭議處理等討論,一方面仍能維持對更新事業環境貢獻及公益性審
議品質,一方面大幅提升審議效能,降低建築量體設計與整合之不確定性。
市府再次表示,本次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草案,不僅
帶入韌性城市、智慧城市等目標理念,更提升都市更新案公益性、強化都市防災機能、回
應高齡化社會需求,將審議內涵透過細項檢核表轉化為定性定量之標準,向上結合都市發
展關鍵議題,向下解決地區再開發整合困境。相關內容預定於9月29日於臺北君悅飯店舉
辦之「公私協力 改革都更效能」論壇中公布,論壇中並將向各界說明市府改革都更效能
之階段性成果,及向中央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具體建議,柯文哲市長也將親自率領市府
團隊與各界交換意見。(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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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柯P圖利建商,下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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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thralin (114.42.65.245), 09/27/2017 21: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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