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王金平:應依原案旨趣較遠者依次表決消失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王金平:應依原案旨趣較遠者依次表決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8-30 01:04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鄭媁/台北報導
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表示,民進黨主張「一事不再議」是依提案順序,院會應先表決委員
會保留案及民進黨提案,不必表決國民黨上萬提案,「這是民進黨的錯誤解釋」,依議事
規則與預算法,每個預算案都是一個議案,每個提案都與原提案旨趣距離甚遠,因此,應
依立法院議事規則處理預算案。
立法院臨時會審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朝野立院黨團為了議事處理
中的「一事不二議」的法律解釋,雙方爭吵不休,擁有十七年立法院長資歷的國民黨立委
王金平,在近日朝野為前瞻預算相互對峙,為國民黨團提供他的議事經驗及技巧。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十一條,對同一事項有兩個以上修正動議時,應在提出完畢並成立
後,就其「與原案旨趣」距離較「遠」者,依次提付討論;但無距離遠近者,則依其提出
的先後順序。
王金平說,以原提案的行政院版本為例,院會要表決前,應先處理「遠近」問題,也就是
與提案旨趣最遠的提案,就要優先表決;因此,民進黨「把順序顛倒了」。
王金平進一步表示,預算案也是法律案,立院議事規則第十一條中所說的修正動議,也適
用於預算案,預算法第五十二條所規範,預算案不只是一個數字,其審議範圍包括通案和
主決議,對預算案提出的主決議(提案),若有附加條件或限期,都屬於修正動議,各黨
團表決的提案就是修正動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0716/2671617?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1-news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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