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明明不是王小姐的錯
可憐的王姐姐我永遠挺妳
加油哦(正體中文 20 個字)
FB連結: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5123081259775&id=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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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七月二十五號,我心中始終存在的一顆未爆彈,終於爆發。
從當初知道有這張照片,以為被刪除,到一年多前在網路上出現,一直到照片被人寄去報
社,事情爆發。
我不解,當初說刪除的照片,為什麼會流落在網路上?
我不解,事發之後承認了照片是他拍的,但就繼續無關痛癢的不再理會,沒有任何表示。
我不解,即便當初兩人曾經討論,當事情被媒體報導引起大眾討論之後,一聲道歉為什麼
那麼難?
我不解,正常男人在承認了是自己所做的事情之後,下一個動作不是應該告訴我,他要怎
麼善後,才叫做承擔嗎?
3天之後,我獲得了一個要我『一起面對』的道歉;15天之後,我獲得了『拜託我告他』
的聲明。
有人說,我看過照片。
我的確看過,但是在事情發生之後。
有人說,那照片沒甚麼何必小題大作。
我雖然是公眾人物但不代表我的私領域,可以在未經我本人同意下被公開。
有人說,看不出臉的照片為何要自己對號入座承認。
我知道,這件事我不面對,就永遠不會放過我。
有人說,我是為了演唱會在炒新聞。
可笑的是我的巡迴演唱會根本不在台灣,況且到底有誰會因為這樣的新聞而想要去買演唱
會的票?我為什麼要用這麼爛的方式炒新聞?(這麼荒唐無腦的推論,卻被網友們當成自
己的洞見,大肆抨擊我和我的公司)
有人說,我是最大的獲利者。
我一點也看不出,這樣的事情可以從哪裡獲利?
這整件事情都荒謬又醜惡。
該道歉的不道歉,該解決的不解決,不該出現的雜音不斷被放大,甚至開始泯滅良心的說
謊。
這件事情一發生,該報警的時候我沒報警,因為報了警,要查的人第一個就是拍攝者,也
就是說他會一人承擔的姚元浩先生。
這件事情,應該要告的時候,我沒告,因為我始終無法狠下心對一個曾經在一起過的人提
起訴訟,不論是分手前或是分手後。
我一直在等著一個道歉和到底要怎麼承擔的具體行動。
媒體新聞曝光十五天之後,終於,我看到了報警和提告的動作。
姚先生前往刑事局報案並提告,希望藉此揪出散布照片的真兇。他明明早就可以去做的事
情,卻任由輿論吵翻、網友罵遍,最後才願意去面對處理。
但終於,有一件事情我獲得了應有的對待。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遲來的正義,起碼,該承擔的人終於有了第一步的動作。
而這一切本該在15天前,就由當初肇事者去收拾殘局的。
這一切不該在媒體輿論延燒15天之後,對雙方都造成無可抹滅的傷害之後,才開始找尋真
相。
我始終認為,現在我不需要報案,因為照片的拍攝者是誰,大家都知道了,不用藉由報案
去抓人,當初沒報案,現在更不用。
『麻煩妳一定要提告』現在看來是多麼可笑又可憐。
我的律師告訴我,我可以告一個人,就是承認照片的拍攝者--姚元浩先生。
藉由這個提告,讓他不得不去面對問題,找出真兇來自清。
我始終無法因為要找到散布照片的真兇,而和前男友對簿公堂。這件事情我狠不下心,也
做不出來。
姚元浩先生無法解釋照片怎麼流傳出去,所以他可以報案去追查去提告網路上散布的人,
這件事情早就該做而沒做。
我那兩位從來沒有跟姚先生坐下來討論過照片這件事情的經紀人,每天都要被關心的媒體
問到,你們到底要不要告姚元浩?
在歷經這麼多天的煎熬和一團爛帳之後,
我的決定是:
我希望看到這個人,誠意地去解決這件事情。不論他報警他提告他把所有曾經置換的手機
找回或電腦或雲端翻遍。
他,終究要給我也給媒體一個正式的交代。
也許一切都來不及,也許對彼此的傷害都無可彌補。起碼,他做出了第一步。
但我願意再給他一次證明自己的機會。
最後,要謝謝媒體朋友對我的關心,在這件事情上,我們不想再浪費社會資源的去做任何
的說明了。
一切,就讓姚先生去從法律途徑找出真相吧。如果他真心有想的話!
但我決定往前看了 ,人生很短,不要再把時間浪費在不必要的人事物上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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