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反年改陳抗屬言論自由 7人免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7/16 09:54), 編輯推噓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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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 反年改陳抗屬言論自由 7人免罰 3.完整新聞內文: ※ 反年改團體今年4月19日前往立法院抗議,警方指控7人以身體阻擋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多名立委,想阻止他們進入立法院,違反社維法遭警送辦。法官審理後認為,7人係因年改問題向立委、市長進行陳情,表達過程或許語氣態度不佳、大聲咆哮,但基於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且7人行為尚未達違法程度,裁定7人不罰。 這是首起419反年改陳抗案,法官認定反年改陳抗行為屬於言論自由,裁定不罰的案例。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等團體成員,4月19日上午在立法院前對多名立委、首長推擠拉扯,想阻止他們進入立法院,警方事後將10人送辦;台北地檢署上月已先起訴彭男、葉男、邱男3人。 另有黃男、謝男等7名退休教師、軍人,因被控對柯文哲及4名民進黨、時力立委嗆聲、或以身體阻擋、拉扯西裝等方式,阻擋他們進入立法院,甚至有人與員警推擠,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85條第1款「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警方將7人移送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審理。依法可處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 法官強調,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09號解釋,言論自由為人民基本權利,受憲法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另法官勘驗警方現場蒐證帶,發現7人向立委、市長陳情時語氣雖態度不佳,大聲咆哮,但仍須參考當時客觀狀況、雙方前後對話、爭執點作判斷,不能僅憑7人基於氣憤,講話大聲,即認定有「不當言詞」,且當時在場人員眾多,亦無法認定7人確有推擠、阻擋立委、市長或員警的「不當行動」情形,認定7人不構成社維法處罰要件,裁定7人不罰。 (中國時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16000432-260106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00.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0170077.A.A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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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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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還好啦~他們又沒有丟煙霧彈,判決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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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不能屈服在黨外人士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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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岸就變灰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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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我聽到後就不必再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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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處罰,會鬧更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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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老覺新覺一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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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被說是9.2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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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打到骨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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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都自己人,可笑。之前抗議陳雲林也是這樣判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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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當初不罰太陽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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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0:17, , 12F
不是都打到骨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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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0:26, , 13F
9.2:你看 戒嚴啦
07/16 10:26,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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