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關於一例一休之後公司調整勞動契約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28 13:14),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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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聽說鬼父之都某原料藥廠, 因為一例一休,公司必須調整勞動契約, 也就是從原本的見紅休三班制+假日常態加班 改變為14天內排休4天,每天上班8小時另外再硬性要求加班4小時, 為什麼說是硬性呢? 只要當日上班不滿12小時,就必須請假, 因為公司還是會把該天的加班費照給。 但這樣不就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每月加班不超過46小時, 因為公司強調12小時內有2小時的休息時間, 公司很好的還給你們一個小時的薪水當獎金, 加班時數也就理所當然的從80個小時變成了40小時。 七月要開始執行,6月14號開了一次所謂的說明會, 主持單位由人事單位負責,對於我們這些員工所提出的疑問, 全推給生管單位,但真正握有實權的就是他們(這邊我下面會說明)。 耗費了一個早上的時間, 所得到的結論就只有14天排休4天, 每天強制上班12小時,其餘的國定假日甚麼的通通沒講到。 PS因為公司之前換了一位總經理,所以人事空降一位經理, 對於人事異動、薪資調整,通通都有意見,完全就是她們說的算。 新制後薪水一直算錯,永遠只會怪罪因為公司系統太舊, 沒辦法應付一例一休新的勞基規定, 甚至有時直接更改薪資結算日。 最後,想請教廣大的鄉民 1.對於這種更改輪班制度,是否需要員工同意。 2.公司強調8小時為基本工時,後面4小時為加班, 但因事未能上滿12小時,必須請假補滿12小時是否合理。 3.原本輪班有津貼(中班16~24>>180元、大夜00~08>>420元), 但改制後只剩大夜(20到隔天08)有津貼(420元), 並要求須上滿12小時才能全拿(就算請假也要扣掉), 是否也算變相改變薪資結構。 4.一小時工時變為獎金(非經常性薪資)給你,是否有影響到勞健保和後續所得稅申報的問 題。 想要請大家幫忙確認這樣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99.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626844.A.8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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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騙基層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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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蔡母豬跟表姐說不會罰了。無救 只能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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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勞工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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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除非是柯p管找賴香玲 不然找記者也無解。套句話 公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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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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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會去問老闆 公雞變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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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問勞工局比較快啦....或是產業工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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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3:23, , 8F
有上市上櫃可以透露一下嗎 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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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1:08, , 9F
是上市上櫃公司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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