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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容器具標示新制上路
塑膠類產品廣泛存在生活環境中,但您知道塑膠可分為許多不同材質嗎?而不同材質
又具有不同特性及使用條件嗎?食藥署為加強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之標示管理,
105年4月18日公告修正「應標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品項」,擴大要求食品接觸
面含塑膠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均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
第26條標示。此外,並公告「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應標示之事項」,規範販售之食
品容器具或包裝應提供「供食品接觸用途」、「供一次性或重複性使用」等產品使用相關
資訊,以利消費者正確使用。這兩項規定將自10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並以製造日期為
準。
以雞排為例:雞排店老闆購入紙袋,若紙袋內層有塗布塑膠淋膜且為106年7月1日起
製造之產品,老闆應注意包材業者是否有在紙袋最小販售單位的包裝或本體上依食安法第
26條規定,標示紙袋相關資訊,而消費者如果對紙袋材質、耐熱溫度等資訊有疑問,老闆
即可依標示內容提供相關資訊給消費者。
食藥署提醒民眾,購買食品容器具時,應注意產品標示內容,選購標示完整之產品,
並依標示說明正確使用,產品如已有刮痕、老化變色、缺口、破裂等情況,應即更換新品
。由政府、業者、民眾各出一分力,讓全民都能食在安心健康。
所以... 看到外帶熱湯 熱滷味放進塑膠袋時 可以當場問老闆塑膠材料是否耐熱?
不過...如果不耐熱又能怎樣嗎?
看了一下食安26的罰則 是罰塑膠產品"沒標"的製造商 而不是使用這些塑膠產品的業者
老闆大可跟你說 "對~ 這不耐熱喔! 因為它上面沒寫可耐熱溫度"
但你買的東西裝了就是裝了 是還想正確使用殺咪?
而且依照慣老闆玩法 製造場應該又會因 "新標上路" 把原紙塑料漲價吧...
為何不像環保杯一樣 不拿塑膠包裝直接帶餐盒去裝回家用的 就可以扣個2~3塊之類??
這不是才有動機可以降低使用塑膠類包裝嗎
話說想問問最喜歡買雞排店的各宅宅們...
如果要求大家自帶XXXL號餐盒(不繡鋼材質) 去裝雞排鹹酥雞和滷味
大家真的會嫌很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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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8:0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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