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新向總統喊話 籲撤回訴訟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6/15 15:51), 編輯推噓1(212)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媒體來源:經濟日報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台新向總統喊話 籲撤回訴訟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財政部昨(12)日提起上訴,台新金控財務長林維俊表示,期盼小英總統或林全院長給財政 部指示,要求撤回上訴;財政部也應展現政府愛民親民的風範,與台新金進行和解。 針對財政部的上訴聲明,台新金昨晚發表六點回應,開門見山就詢問:「為什麼財政部對 地院及高院的判決視若無睹?」 財部主張,依2003年立法院附帶決議,不能支持民股。但立院附帶決議對行政部門無拘束 力;況且如果2003年已確實不能執行,為何財政部仍在2005年設計彰銀標售特別股的國際 公開標、並允諾支持得標人,豈非政府故意詐騙當時的投資人? 台新金表示,彰銀的業績如何,並非財政部可以奪取彰銀經營權的理由。依2005年契約, 只要「台新金控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就應該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的經營權。 台新金強調,雖然民事訴訟有三審程序,但「和解」是民法第736條所明定。財政部應展現 政府愛民親民的風範,和台新金控進行和解,以嘉惠彰銀及台新金40多萬股東的權益。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退文,貼廣告也會被退文喔!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2520297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5.備註: 財政部邏輯真的很棒,竟然引用2003年立院公股不能支持民股的決議,來反駁2005跟台新 簽約,那2005年是在詐騙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82.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513086.A.1EF.html

06/15 15:54, , 1F
那你最初為什麼訴訟? 請憑實力
06/15 15:54, 1F

06/15 15:55, , 2F
政府說話不算話 一堆人叫好呀 政府誠信很重要嗎?
06/15 15:55, 2F

06/15 15:57, , 3F
呆丸有誠信可言嗎? 憑實力拿經營權吧,別學馬
06/15 15:57, 3F

06/15 16:40, , 4F
哈哈中華民國政府哈哈
06/15 16:40, 4F

06/17 16:46, , 5F
無恥蟑銀該死的賤畜
06/17 16:46, 5F
文章代碼(AID): #1PGZn-7l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