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兩公約在立法院兩大黨都有份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13 00:13), 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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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覺得台灣很蠢,不是聯合國會員,為何要遵守兩公約。  這都要問當年的立委諸公(兩大黨都有),為何他們會協商出這樣的結果? ========================================================================= 【立法院公報第98卷第14期院會紀錄第518頁】 法案名稱:行政院函請審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案 協商時間:98年3月31日中午12時 協商地點:紅樓301會議室 協商結論:「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主持人:王金平 協商代表:周守訓、楊瓊瓔、林益世、林炳坤      柯建銘(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上述朝野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案逕依協商結 論處理。    本案作如下決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均照案通過。 ------------------------------------- 【立法院公報第98卷第14期院會紀錄第521頁】 法案名稱:行政院函請審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草案 協商時間:98年3月31日中午12時 協商地點:紅樓301會議室 協商結論: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草案,除第一條 及第九條依協商結論通過外,其餘依行政院版本通過。 協商主持人:王金平  協商代表:周守訓、楊瓊瓔、林益世、林炳坤       柯建銘(代)      第一條  為實施聯合國一九六六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以下合稱兩公約), 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特制定本法。 第九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31.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605586.A.4FC.html

05/13 00:13, , 1F
聽到馬英九任內馬上找出藍綠一樣爛的證據 辛苦辛苦
05/13 00:1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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