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竹縣2議員為房屋稅請辭 議會國民黨團發消失
新竹縣議員高偉凱、周江杰4日宣布將與2015年時所提並通過的法案同進退,將辭去議員職
務,此舉在新竹引發熱烈討論,新竹縣議會國民黨團今(5日)發出聲明稿,對此事表示遺
憾,也「希望2位議員慎思,以免辜負選民之託付」。
高偉凱、周江杰2015年提出〈新竹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將非自住之其它供住
家用房屋的稅率提高至2.5%,在2016年通過並實施,依據新竹縣稅捐稽徵局統計,縣內計
有1萬7890戶受影響,約占總戶數比例8.6%,預估增加稅收8550萬元。
不過前竹北市長、議員楊敬賜在2016年10月份提出修正草案,將2.5%調整至1.6%,獲得
18名議員連署支持,這項草案4日在議會中3讀通過,堅守立場的高偉凱、周江杰即宣布「
要與所提法案同進退」,決定辭去議員職務。
新竹縣議會國民黨團今天發聲明指出,儘管非自住房屋稅率調整至1.6%,但仍比包含基隆
市、新竹市、苗栗縣在內的16縣市所課徵的1.5%相對較高,且今年縣府同步調高新建房屋
構造標準單價、及地段率,「加乘效果導致民眾稅負激增引發民怨,且將租稅成本轉嫁於
購屋者及承租人,反使經濟弱勢者負擔更加沉重」,指出所提草案仍符合「租稅公平原則
」。
依據現行〈新竹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住家用房屋課徵稅率為現值的1.2%,「非自
住及其他供住家用房屋」在2戶以下者,每戶為現值的2%,3戶以上者則為2.5%。4日通過
的草案則將修正為「非自住及其他供住家用房屋」照現值1.6%課徵,並刪去2戶以下2%、
3戶以上2.5%的差別稅率。
財政部在2014年7月宣布「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規定住家
用房屋適用於「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依此標準,在新竹縣需擁有
4戶以上住宅,才會被〈新竹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課到「非自住及其他供住家用房屋
」稅金。
《新竹縣議會國民黨團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 、有關本會105年5月4日修正通過新竹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將房屋稅率調
降為房屋現值1.6%,並自同年7月1日開始實行,勞動黨高偉凱議員以及綠黨周江杰議員因
本修正案3讀通過大動作表示辭去議員乙職本黨團所有議員表示遺憾。民主政治乃少數服從
多數,2位議員因其主張未獲得多數議員之認同即大動作表示辭去議員職務,本黨團希望兩
位議員慎思,以免辜負選民之託付。
二 、此次房屋稅率修正案,昔由曾任竹北市長楊敬賜議員提案,並經19位議員連署,修正
之理由鑒於目前台灣經濟不景氣,失業率攀高,為降低縣民稅負,並提升本縣投資環境,
爰提案修正本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將現行條文第2條第1項第1款針對本縣非自住之其
他供住家用房屋,修正為按其房屋現值1.6%課徵,刪除2戶以下及3戶之上之差別稅率。本
縣非自住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稅率降為1.6%昔參酌全國各縣市之訂定情形,全台共有16個
縣市(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
雄市、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彰化16各縣市)均採單一稅率百分之
一點五。新竹縣修正為1.6%徵收,實已高出上開16縣市0.1%並無違反租稅公平之原則。
三、本次修正案因兩位議員於協商時希望以1.8%之稅率徵收,未經多數議員採納於本修正
案3讀通過後表示辭去議員職務,本黨團再次表達遺憾與深感不解,為人民看緊荷包以免政
府增稅乃民意代表應盡之職責,多數議員均接獲人民之陳情認為縣府同步調高新建房屋構
造標準單價及地段率,加乘效果導致民眾稅負激增引發民怨,且將租稅成本轉嫁於購屋者
及承租人,反使經濟弱勢者負擔更加沉重,希望房屋稅率能比照周邊其他縣市之稅率徵收
。又據悉本縣105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於105年6月24日開會審議同過,重新評定「新竹縣
房屋標準單價表」以財政部72年函頒之房屋標準單價表為基準分3年調整,第1年調漲增加
0.5倍第2年調漲增加1倍,第3年調漲增加1.5倍,以新增改建房屋為適用對象,並自105年
7月1日起實施,由於調幅甚巨,房屋稅額亦隨之大幅調高,民眾大感吃不消。
四、本黨團再次重申本次房屋稅修正案完全符合租稅公平原則,並非為任何人量身打造,
部分不同意本修正案之議員因尊重多數議員之意見,方符合民眾之利益及民主法治之原理
原則。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05005809-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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