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所以為什麼不能偵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04 01:48), 編輯推噓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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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完新台灣加油之後我一直有個疑問 就是說北檢跟南檢都在看戲 但是林奕含小說裡寫是13歲 父母說是16歲 這兩個年齡的差距所涉及的刑法就不一樣了 況且性侵是非告訴乃論 在這樣的情形下不是應該主動偵查 並得出是該起訴處分還是不起訴嗎 那台南市警察局為什麼說證據不足無法判斷 這些證據不就是檢警該去查明嗎 現在丟回來的意思是??? 然後我們就也只能看公家機關繼續擺爛 由鄉民地檢署辦案嗎 真心不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9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833683.A.E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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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會跟你說 小說不能當證據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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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會有法匠叫你去多讀一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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屎缺 都不想自己出手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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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可能13歲就開始了,但父母知道的時候是16歲,他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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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上下樓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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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你去告檢察官瀆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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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是15歲之前提早鋪陳,16歲以上才上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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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要翻翻前幾天的文章了,有一篇有寫到,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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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他一定都等滿16歲,但是16歲以前鋪陳泡泡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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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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