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彰銀遭盜領千萬 金管會:逾3年裁處時效無法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01 22:49), 8年前編輯推噓7(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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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遭盜領千萬 金管會:逾3年裁處時效無法罰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2053581 【自由時報】2017-05-01 19:28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彰化銀行驚傳行員盜領客戶近千萬元而遭檢調起訴,依照 過去經驗,對銀行重大弊端,金管會均進行重罰,不過,金管會表示,本案行為發生 時間為2003年,根據「行政罰法」規定,裁處權時效為三年,換言之,已過時效、而 無法對彰銀開罰。 檢方調查,蕭姓男子是在1997年至2004年間,擔任彰銀台北分行行員,利用職務之便, 在2003年間,陸續盜走客戶的存款達近千萬元;而客戶在2014年底才發現存款早已 一空,彰銀也將蕭男移送法辦,檢方依違反銀行法之銀行職員背信等罪起訴。 其實,彰銀早在2006年也曾因為理專盜領客戶近九千萬元,而遭金管會裁罰一千萬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類似銀行發生內部行員盜領等重大案件,均根據情節輕重及銀行 處理過程,給予不同金額裁罰。依規定,金管會最高可重罰彰銀一千萬元罰鍰。 不過,針對本起彰銀行員盜領客戶存款千萬元,既然彰銀於2014年底已經移送檢調, 且已經向金管會報告該起事件,為何卻沒有對彰銀開罰? 對此,金管會指出,主管機關必須依法行事,而本案「行為發生時間」為2003年,已 超過法律規定裁處權的三年時效,因此,無法對彰銀進行開罰。 至於被盜領近千萬元存款部分,官員表示,彰銀已經在2015年將客戶存款全數歸還。 金管會也強調,已要求彰銀必須嚴格落實缺失改善,並釐清相關人員責任後,回報 金管會。 備註: 1.客戶存款有要回來就好 2.彰銀...還有之前那個XX銀,這些官股銀,大家看著辦吧!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206.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650171.A.27D.html

05/01 22:49, , 1F
民進黨執政 品質保證
05/01 22:49, 1F
2015年也是民進黨執政?笑死人 ※ 編輯: uini (1.169.206.204), 05/01/2017 22: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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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殺洨
05/01 22:50, 2F

05/01 22:51, , 3F
樓上充分說明了台灣人民的法治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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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51, , 4F
更正一下: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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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51, , 5F
髒淫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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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只要隱瞞三年就不會開罰囉!對銀行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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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扯這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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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要自立自強啊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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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54, , 9F
自己人 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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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59, , 10F
睡過頭了,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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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3:03, , 11F
所以勒? 隱瞞3年就沒事?
05/01 23:03, 11F

05/01 23:03, , 12F
一樓功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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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3:06, , 13F
1樓秀下限?
05/01 23:06, 13F

05/01 23:13, , 14F
大概會有智障以為是盜領的職員不用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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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3:19, , 15F
還好是馬政府任內發生的事
05/01 23:19, 15F

05/01 23:25, , 16F
………時效是這樣算的?
05/01 23:25, 16F

05/01 23:49, , 17F
05/01 23:49, 17F

05/02 10:25, , 18F
這種處罰也太輕了吧。
05/02 10:25, 18F

05/03 14:59, , 19F
垃圾金融幫護航自己人,金管會根本鬼遮眼
05/03 14:59,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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