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埔國小虐童師復職 人本率被害生家長抗議消失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新埔國小虐童師復職 人本率被害生家長抗議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美珠/新埔報導〕「解聘虐童累犯」、「維護學生基本人權」、「默許不義就是
罪行」!這樣的抗議聲浪和布條,今天早上高分貝、顯眼地在新竹縣新埔國小大門口,於
學生上下學的尖峰時間登場。
原來是該校陳姓女特教老師,繼去年被學生家長控告涉嫌毆打、虐待苛扣學生午餐,但被
檢方不起訴處分後,她今年1月中再被另名林姓女童家長檢具傷單控告涉嫌虐打他屬於特
教孩子的女兒。
新埔警分局已經把本案再度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中,但是陳姓女老師也因為申訴成功,本
月重新回到新埔國小校園內,引發該校特教班部分家長恐慌和憤怒。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竹分會主任李慧貞不滿新竹縣政府教育處、新埔國小校方等顢頇、鄉愿
的作法,讓一再虐打弱勢特教學生的老師還可以繼續待在校園內,所以串連受害學生的家
長、以及其他支持者共同到校門口拉布條抗議。
抗議期間,1名曾先生買早餐途經獲悉,也以受害者家長的身分停下來加入抗議行列,並
現身說法指已經高中畢業的兒子當初如何受到陳姓女老師的毆打,陳姓女老師還在其他人
陪同下帶著禮物到他家致歉。
新埔國小表示,陳老師雖然已經回到該校,但是校方刻意把她改調到圖書館任職,平常跟
其他教師一起在大辦公室內辦公,避免跟學生接觸。
至於陳姓女老師所面臨的指控,校方說都還在調查中,他們本學期開學前的教評會做出對
她「停聘」的決議,因為程序瑕疵被縣府退回,最快下週會再重開教評會,不排除解聘的
可能,但仍須看事實證據到哪裡,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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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47985
5.備註:
這位教師是我的母親,想發上來為他澄清。
其實從這篇新聞來看,可以知道所謂體罰受害者的一方,主張的依據只有「女童的言詞」
跟「瘀青的照片」,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證人、跟據證明力的文件。
作為一個熟知案情的、所謂體罰教師的女兒,在此簡單澄清一下我媽媽從來沒有體罰過學
生,並就報導比較有問題的地方說明:
一、有關去年所謂毆打、強制進食的部分,檢方已經做出不起訴之處分,並附有實質之理
由。
新聞提及:「該校陳姓女特教老師,繼去年被學生家長控告涉嫌毆打、虐待苛扣學生午餐
,但被檢方不起訴處分後,她今年1月中再被另名林姓女童家長檢具傷單控告涉嫌虐打他
屬於特教孩子的女兒。」
驗傷單的部分只能證明學生身上曾經出現過傷,至於這個傷口出現的原因是什麼並沒有辦
法因此得知,所以無法就此作為證據得出教師有打人的事實,這個先說明。
而有關去年媽媽實質不起訴理由的部分「傷害(毆打的部分)」、「強制(讓學生吃到吐
的部分)」,兩者檢方皆是認為沒有實質證據、沒有證人可以作證,在所謂吃到吐的部分
更是不符合強制罪的要件(根本無施加強制力,我媽媽一裝完就離開了)
再來看今年所謂林姓女童的虐打情事。其實在去年的體罰疑雲後,教室裡就裝了監視器,
而且因為校方對我媽有疑慮,這一個學年以來其實常有輔導團跟校內其他輔導教師出入巡
守教室。
所以在今年林姓女學生及家長以「陳老師在無人的下課期間在教室打我」、「上星期在學
生身上出現瘀青」後,當下就調閱了監視器,調閱了教室監視器上星期一至控訴當日整整
十天的紀錄,「監視器紀錄中都未發現有不當肢體接觸的情事」。而林姓女童與其家長其
實說辭也是一直反覆變動,常隨者我方的舉證調整說詞,而且林姓女童乃係為身障生,在
指證說明的當下是不是有被誘導,不得而知,在此因為還有刑事訴訟,就不多提及了。
二、有關於我媽的申訴及不適任教師的行政流程,新聞之描述上亦有錯誤
新聞提及:「但是陳姓女老師也因為申訴成功,本月重新回到新埔國小校園內,引發該校
特教班部分家長恐慌和憤怒」
申訴成功跟借調至他處是兩回事,更何況我媽媽雖然申訴成功撤銷記過了,但學校之後又
再就同個案件(也就是去年的毆打、吃到吐案)記過,我媽媽現在根本還在申訴中好嗎?
而借調至他處的原因,在於今年林姓女童的案件還在調查中,為了避免學生害怕,讓我媽
轉至與學生無法碰面之其他地方工作,這是一個在今年調查情事尚未清楚前做的一個暫時
性的處分,調查結束自然就回原機關拉。
所以說,網路上有些說我媽是個不適任教師結果現在可以「回聘」或者認為因為申訴成功
回學校的,好像都不太清楚申訴跟不適任教師的流程、以及借調至他處又回埔小的理由,
這些其實都是因為不同的原因所為不同的行政處分啊,有什麼好值得憤怒的?
另外,也就我媽去年不適任教師的流程稍作說明。我媽媽因為去年的吃到吐事件也有進行
過不適任教師的流程!是以「教學不利+體罰」為由,然後輔導期有過關這樣,所以我媽
嚴格說起來其實不是在案的不適任教師。但雖然過關了,還是被以「教學不利+體罰」的
原因記了過,學校被撤銷後又再做成「教學不利(還是體罰我忘記了)」單獨一個原因又
記了一次過,現在還在申訴中
三、學校也無包庇之行為,他們真的是超級無敵想趕我媽(是因為我們有請律師!!!)
新聞:「至於陳姓女老師所面臨的指控,校方說都還在調查中,他們本學期開學前的教評
會做出對她「停聘」的決議,因為程序瑕疵被縣府退回,最快下週會再重開教評會,不排
除解聘的可能,但仍須看事實證據到哪裡,依法處理。」
程序跟實質面都應該要正當合法才是一個正確的行政處分,學校其實超想停聘我母親的(
他們不斷的記過、在調查期間就想暫時停聘我媽等等),但他們就是沒有正確適用法律、
也對行政程序的原理原則不清楚,才會造成家長覺得學校偏袒、教師認為違法不斷申訴的
結局跟效果。
四、這個有點好笑XD
「抗議期間,1名曾先生買早餐途經獲悉,也以受害者家長的身分停下來加入抗議行列,
並現身說法指已經高中畢業的兒子當初如何受到陳姓女老師的毆打,陳姓女老師還在其他
人陪同下帶著禮物到他家致歉。」
這個真的幻想XDDD不知道要說什麼XD
五、小結
基於不論行政跟刑事都還在進行中的緣故,比較細部事實面的東西、跟這一整串事情的經
過,本來是想等到告一個段落再來寫文章發表的,但是有人在證據不足、根本沒有任何實
質理由、僅憑幾張瘀青照片情形下,大大站在受害者的角度聯合公益團體,以媒體傳播、
立委加持等這種方式,施加給公眾壓力,這真的讓人難以再忍氣吞聲下氣。
如果最後申訴有理由、或者判決確定並沒有所謂的體罰,這些新聞記者跟媒體會負責澄清
說明嗎?至今做出違法處分的機關跟行政人員會道歉嗎?這些所有曾在這荊棘路上加
予霜降跟冷風的人,他們會因此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我想我媽的教職生涯至今差不多也毀了,名聲也大概漂不白了,之後應該也沒有學校會願
意用他。
想想就覺得好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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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母親一人維持生計的家庭,這一年多一直戰戰兢兢處於面臨丟掉飯碗的崩潰邊緣,真的
很謝
謝你這聲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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