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花蓮登山自治條例三讀:違規登山自付搜救費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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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登山自治條例三讀:違規登山自付搜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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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花蓮縣轄內山域意外事故總是層出不窮,每次執行搜救工作常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更是耗費巨額公帑。花蓮縣政府自去年起推動「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已於
日前完成三讀立法工作。未來,如果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最高
可罰5萬元外,如發生山域事故,也將由當事人支付全額的搜救費用。
花蓮縣是繼台中市、南投縣後,全國第3個完成立法縣市,再報請中央核定後就將立即實
施。愛好登山者在從事登山活動前,必須完成充足的行前準備,攜帶定位器材、緊急聯絡
用的通信設備及供應電源,並由專業領隊帶領,行前必須申辦登山綜合保險,並依法向山
域管理機關申請許可,始可從事登山活動,以有效提高登山活動的安全保障。
台灣攀登百岳、高山活動的熱潮日益盛行,而許多標高3000公尺以上有名山頭就位在花蓮
縣內,無論奇萊東稜、能高安東軍縱走或是馬博橫斷等都是登山界中知名挑戰路線,甚或
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也有許多中級山是大家躍躍欲試的挑戰,也讓山難意外頻頻發生。
花蓮縣政府自去年7月起開始推動「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立法工作,並在今
年3月排入議會審查議程,立法期間也發生多起山域意外事故,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上個
月接連發生的南二子山、合歡東峰等2起山難事故,長達十數日的搜救過程,至今失蹤者
仍難以尋回,家屬始終焦急擔心。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該條例施行後,對於依法入山引發的山域事故所進行的搜救
費用,將可由保險公司支付,不再由全民的納稅錢去買單搜救費用,民眾不需擔心昂貴的
搜救費用;如果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除依法處以3仟元至5萬元
以下罰鍰外,如發生山域事故,也將依登山自治條例規定要求全額支付搜救費用。
同時也呼籲登山愛好者確實遵守,以保障安全,避免萬一發生事故,無力支付高額搜救費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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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ysayliam:轉錄至看板 Hiking 04/1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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