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臉書激辯同性婚姻法案影響 網友挨告妨害名譽獲不起訴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14 22:04), 編輯推噓27(2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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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臉書激辯同性婚姻法案影響 網友挨告妨害名譽獲不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謝姓男子針對同性婚姻法案,在個人臉書發表「異性戀到底會因為法案通過,少什麼 權利」,他的李姓友人及賴姓友人互不相識;賴先留言「只會增加麻煩跟社會成本」, 下面一一舉例,李在下方回覆,用語中包含「你他媽、秀下限的極致、趕快去找心 理醫生看病」等語,賴提告公然侮辱,新北地檢署今天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指出,去年12月底,謝姓男子在個人臉書發表「異性戀到底會因為法案通 過,少什麼權利,認真想解惑」;賴先留言「不會少權力,只會增加麻煩跟社會成 本」,下面一一舉例。 賴留言「異性戀舅舅的配偶→舅媽?同性戀舅舅的配偶→??親屬關係及稱謂全部 無所依從,講錯→性別歧視→彼此有隔閡or索賠(路人)→麻煩」、「男性同性戀中 的女性角色要上廁所,我生理男性心理女性→硬要上女廁…,不准→性別歧視→投 訴+索賠→大麻煩」等語。 謝姓男子的李姓友人不認識賴,但他看到賴的論點,忍不住回覆「同性戀舅舅的配偶 不能叫叔叔嗎?你他媽早餐店阿姨有稱謂嗎?你還不是叫人家阿姨,怎麼叫外人阿姨 可以,叫同性戀他媽的就轉彎不行」。 李回覆「你什麼時候看過生理男心理女硬要上女廁?他媽如果社會尚有這個例子, 我從我家跳下去,人家要結婚還要經過你同意,秀下限的極致」、「建議心裡不舒 服趕快去找心理醫生看病,免得愈來愈嚴重」等。 賴姓男子看到後,對李提告公然侮辱,偵訊時李否認妨害名譽,表示留言內容是針 對對方文字內容回應,「你他媽」、「他媽」等字眼只是個人口頭禪,沒有要汙衊 對方的意思。 檢察官看完雙方原文,認為李姓男子所留「秀下限的極致、趕快去找心理醫生看病」 僅是在表達無法認同賴姓男子的論點,至於「你他媽、他媽」後方均接有其他文句, 顯見李並不是以這些字眼針對賴謾罵,只是表達意見時較為激動,使用這些詞彙作 為加強陳述之詞。 另外,賴姓男子當時也立即回覆「你要吵架去跟路上的電線桿吵,你一言堂嗎…, 僅是提出一些不同看法,你是在氣啥?講話再侮辱人我會提告的,不信你可以試試 看。無聊」,對於其他人來說,看到的是李不能同意賴的論點而出言挑釁,賴也不 能接受李的說法,客觀上較難因李刊登的文句而對賴產生負面評價。 最後,同性婚姻議題在社會上存有不同意見,每個人對此都有各述己見的言論自 由,即使雙方意見不同、賴姓男子覺得被冒犯,仍尚難認定李姓男子基於一時氣 憤所留下粗俗不雅、不適當的言語,就已具有減低、貶損賴的社會人格評價,認定 李罪嫌不足。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04136 5.備註: 網路上講話好容易被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50.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2178697.A.E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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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真的很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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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左膠都很激動, 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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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的不懂跨性別 遜掉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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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別人去找心理醫生看病不起訴還滿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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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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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怕起訴會被告歧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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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08, , 7F
二邊的言論都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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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08, , 8F
網路罵人不起訴很正常啦 起訴的反而比較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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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08, , 9F
是沒必要告啦 但同同真的很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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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08, , 10F
不過這個案例很明顯就是有一邊特別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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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10, , 11F
法院認證的秀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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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11, , 12F
恣意興訟才是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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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11, , 13F
就說二邊支持者一樣等級,為什麼總有一邊覺得自已高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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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12, , 14F
這樣就告 那應該沒辦法接受八卦的推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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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14, , 15F
浪費司法資源 真的該廢妨害名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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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23, , 16F
反同告人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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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24, , 17F
檢查官認證反同該去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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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28, , 19F
身份證性別變成L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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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30, , 20F
反同水準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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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51, , 21F
法院認證:秀下限的極致、趕快去找心理醫生看病
04/14 22:51, 21F

04/14 22:57, , 22F
聽說挺同的理性 講科學 都反同的在謾罵 難道八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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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2:57, , 23F
騙我?
04/14 22:57, 23F

04/14 23:03, , 24F
反同的邏輯不對 予以糾正ok 只是口氣差了點
04/14 23:03, 24F

04/14 23:13, , 25F
台男愛酸人又玻璃心,被反擊就惱羞當頌棍囉
04/14 23:13, 25F

04/14 23:36, , 26F
好可怕哦大家快看清楚甲甲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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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23:48, , 27F
檢察官認證的心理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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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00:20, , 28F
所以異性戀到底損害什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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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01:38, , 29F
檢查官認證反同該去看病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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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01:46, , 30F
只准彩虹罵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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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02:17, , 31F
反同真的有病。拿不出正常邏輯只能叫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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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03:28, , 32F
面對反同很容易失去耐心我懂 不過還是盡量別吵架啦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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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03:28, , 33F
自己也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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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0:39, , 34F
狂甲水準表露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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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6:02, , 35F
法院認證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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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46, , 36F
法院認證XDD
04/17 20:46, 36F

04/25 17:55, , 37F
反同邏輯不對 但說法院認證也只是因為網路上多為不起
04/25 17:55, 37F

04/25 17:55, , 38F
訴 拿這個酸就有點超過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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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yDS9xH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