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為被害者發聲,真的很難...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4/11 08:16), 8年前編輯推噓27(461960)
留言125則, 6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常有人問尚市長說,你為什麼緊咬著某人不放,是不是有什麼私人恩怨啊? 其實,那不是什麼私人恩怨,只是爭取一個合理的道歉罷了。 事情是發生在去年六月,日本著名的殺人魔酒鬼薔薇聖斗在台灣出書, 還請來了李茂生為他大力宣傳; 關於酒鬼薔薇聖斗事件,請參閱以下維基百科: https://tinyurl.com/jwtq2nc 眾所周知,我個人一向關心被害人保護權益,對於這種書在台灣上市, 自然是怒不可遏,於是我透過管道,和事件的被害者家屬--土師家聯繫, 希望他們能夠授權給我,讓我在台灣為他們發聲。 (當然,在台灣這邊我也下了很大功夫去說服,這就不在話下了) 後來,經過幾個月的溝通,承蒙土師家不棄,我終於讓他們點了頭, 願意授權我在台灣為他們發聲。 從此以後,我就展開了非常艱苦的戰鬥... 我戰鬥的目標有兩個,一個是找到同樣願意關懷被害人的賢達之士, 另一個則是要求合理的道歉,而後者又比前者難上許多。 酒鬼一書的出版,基本上是對被害者家屬的二次傷害, 而造成這種傷害,大力鼓吹此書的李茂生責無旁貸。 故此,市長這幾個月來一直在要求李茂生,為了自己所造成的傷害道歉, 不過李茂生一夥置之不理,還冷嘲熱諷,所以戰鬥就一直持續下去... 酒鬼事件的被害者家屬土師守先生曾經說, "我要的只是一句誠心的道歉,但就連這點也得不到"; 在台灣為他奮戰的尚市長也有同樣的感覺, 我要的只是一句為自己造成的傷害做出的誠心道歉,但卻連這點也得不到。 或許有人會笑我,你一個小小出版人竟然想去挑戰台大大教授,是不是太不自量力? 但我必須說,為被害者發聲是我的天職、也是我的使命, 即使這種挑戰看起來像是微不足道,我也還是想繼續努力下去... 寫這篇文章,是有點闡述這幾個月的心路歷程吧, 真的,要求一個道歉,比登天還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97.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1869776.A.DDD.html

04/11 08:17, , 1F
三小
04/11 08:17, 1F

04/11 08:17, , 2F
爆你媽
04/11 08:17, 2F

04/11 08:17, , 3F
04/11 08:17, 3F

04/11 08:17, , 4F
怎麼看不懂
04/11 08:17, 4F
看不懂的話,請查一下"酒鬼薔薇聖斗",就知道我再說甚麼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18:09

04/11 08:18, , 5F
真的假的
04/11 08:18, 5F

04/11 08:18, , 6F
你不知道法律只會保護加害人嗎?不要白費力氣了
04/11 08:18, 6F

04/11 08:18, , 7F
這是什麼爆卦@@?
04/11 08:18, 7F

04/11 08:18, , 8F
原來是這樣啊!
04/11 08:18, 8F

04/11 08:18, , 9F
二樓吃了什麼?
04/11 08:18, 9F

04/11 08:18, , 10F
....李教授的想法 是他的言論自由
04/11 08:18, 10F
那我要求他為自己造成的傷害道歉,很合理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19:17

04/11 08:19, , 11F
殺手在台出書 受害者缺一個道歉 李茂生不該宣傳 這樣嗎
04/11 08:19, 11F
我認為李茂生為殺人魔宣傳,基本上就是在造成二次傷害--不,是三次傷害。

04/11 08:19, , 12F
沒有犯法
04/11 08:19, 12F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0:15

04/11 08:20, , 13F
你又不是被害者家屬
04/11 08:20, 13F
被害者家屬授權給我為他們發聲,我就有這個義務要戰鬥到底。

04/11 08:20, , 14F
除非你有死亡筆記本 不然你幹嘛浪費時間…
04/11 08:20, 14F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0:45

04/11 08:20, , 15F
我只看見你在消費被害家屬
04/11 08:20, 15F
如果我真是消費的話,對方是不會點頭答應我的。

04/11 08:20, , 16F
加油
04/11 08:20, 16F

04/11 08:20, , 17F
結論:你管太多
04/11 08:20, 17F

04/11 08:20, , 18F
如果你極力反對的事開頭他都敢做了,沒違法它會改變自
04/11 08:20, 18F

04/11 08:20, , 19F
那尚市長這樣不也是言論自由嗎?
04/11 08:20, 19F

04/11 08:20, , 20F
不說清楚還想出頭?
04/11 08:20, 20F

04/11 08:20, , 21F
己的立場嗎?
04/11 08:20, 21F

04/11 08:20, , 22F
沒犯法,我也想看
04/11 08:20, 22F

04/11 08:20, , 23F
該睡了
04/11 08:20, 23F

04/11 08:21, , 24F
跟宮崎勤事件一樣啊 是御宅族被社會嫌惡的開端 肥宅噓屁
04/11 08:21, 24F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2:03

04/11 08:22, , 25F
好啦不敢這麼凶
04/11 08:22, 25F

04/11 08:22, , 26F
發臉書很難膩
04/11 08:22, 26F

04/11 08:22, , 27F
加油
04/11 08:22, 27F

04/11 08:23, , 28F
有些事情真的是人神共憤啦,換作別的冠個妨礙社會善良
04/11 08:23, 28F

04/11 08:23, , 29F
風俗之類的理由就可以禁這種書了
04/11 08:23, 29F

04/11 08:23, , 30F
但是臺灣超愛變態殺人犯的
04/11 08:23, 30F

04/11 08:23, , 31F
你誰?
04/11 08:23, 31F
還有 60 則推文
還有 20 段內文
04/11 09:44, , 92F
讓他賺這個錢
04/11 09:44, 92F

04/11 09:51, , 93F
以李茂生教授知名人士宣傳的確不妥,因為在日本的確造
04/11 09:51, 93F

04/11 09:51, , 94F
成極大的爭議,希望您繼續為受害人發聲。不過好奇的是
04/11 09:51, 94F

04/11 09:52, , 95F
您與教授之間的辯論內容。
04/11 09:52, 95F

04/11 10:02, , 96F
這種鑽未成年漏洞的殺人犯一個很可怕的點就是在於牠們從
04/11 10:02, 96F

04/11 10:02, , 97F
無真正的悔意,老是想說牠們只要滿足某些形式與法律上的
04/11 10:02, 97F

04/11 10:02, , 98F
要求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囂張主張自我權益,不是一再的付出
04/11 10:02, 98F

04/11 10:02, , 99F
努力去懇求受害家屬的原諒而是強烈要求牠們的權利,牠們
04/11 10:02, 99F

04/11 10:02, , 100F
認為自己應該享受的就是拼命要..以前有個某某之狼四處強
04/11 10:02, 100F

04/11 10:03, , 101F
姦女大生被判重刑,也是鑽破頭拼命要爭取假釋,要可以進大
04/11 10:03, 101F

04/11 10:03, , 102F
學就讀拿學位,完全無視其犯罪所帶來的恐懼與痛苦,自我權
04/11 10:03, 102F

04/11 10:03, , 103F
益最重要這樣子
04/11 10:03, 103F

04/11 10:05, , 104F
噓出書
04/11 10:05, 104F
是噓他那邊還是被害者家屬這邊?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0:06:18

04/11 10:29, , 105F
憑甚麼要肯定加害人回歸社會的努力?不然是要封殺他
04/11 10:29, 105F

04/11 10:29, , 106F
然後逼他再次犯案?唯恐天下不亂嗎
04/11 10:29, 106F
那你覺得讓他出書宣揚自己如何虐殺小男童,是種合理的行為嗎? 你真的知道他寫了什麼東東,讓被害者家屬如此憤慨嗎????

04/11 10:34, , 107F
這不能當加害者幫兇,殺了人還賺錢真酷
04/11 10:34, 107F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0:37:23

04/11 10:45, , 108F
好吧,我覺得我要看一下書的內容才能評斷,是能理解
04/11 10:45, 108F

04/11 10:45, , 109F
家屬對於犯罪情節被迫重現的痛苦,但不認同只因為是
04/11 10:45, 109F

04/11 10:45, , 110F
加害人就不能出書討論
04/11 10:45, 110F

04/11 11:02, , 111F
先達成第一個目標,第二個目標就比較容易了吧?
04/11 11:02, 111F

04/11 11:07, , 112F
辛苦了
04/11 11:07, 112F

04/11 11:27, , 113F
04/11 11:27, 113F

04/11 11:30, , 114F
吃飽太閒
04/11 11:30, 114F
能為被害者家屬盡一份心力的話,被說吃飽太閒我也認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1:31:00

04/11 11:53, , 115F
加油
04/11 11:53, 115F

04/11 12:23, , 116F
你住台灣,醒醒
04/11 12:23, 116F

04/11 12:36, , 117F
04/11 12:36, 117F

04/11 12:41, , 118F
我覺得要看書的內容 被害者的痛苦不能無限上綱的
04/11 12:41, 118F

04/11 12:42, , 119F
剝奪加害者的權益
04/11 12:42, 119F
那本書就在宣揚自己虐殺小男童的心路歷程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2:48:37

04/11 12:52, , 120F
看完介紹了
04/11 12:52, 120F

04/11 12:52, , 121F
認為能有這樣的不沒什麼不好 只是不應該出版而已
04/11 12:52, 121F

04/11 12:53, , 122F
畢竟對被害者該有所顧慮
04/11 12:53, 122F

04/11 12:53, , 123F
事件可以brief 一下嗎......
04/11 12:53, 123F

04/11 13:00, , 124F
所有研究殺人事件與心理的書都有描寫殺害行為與過程,都是消
04/11 13:00, 124F

04/11 13:00, , 125F
費被害者?
04/11 13:00, 125F
沒有殺人魔出來大肆宣揚自己犯罪過程,還賣書賺錢的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3:20:42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3:26:53
文章代碼(AID): #1Ox21GtT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