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李茂生(回嗆尚市長)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20 09:08), 8年前編輯推噓-4(1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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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被我轟出來囉!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fref=ts 卦點: 李茂生威脅尚市長說,"我可以告你唷"(大笑) 堂堂一個法學教授居然要威脅尚市長,這真是有意思了:) 有人寄來一則連結,詳查後,對一些內容其實沒什麼好說的,頂多就只是加重誹謗以及公 然侮辱而已,沒錢用的時候,可以拿來賺一點。雖然,我現在是不缺錢,但是被稱為「徒 子徒孫」的人,或許可以考慮一下,多少貼補一下家用。記得要備份下來。 姑不論這些內容,我倒是很在意其中一段。 ───── 噓 hannocps: 認識李老師再跟他聊幾次,跟你形容的感受不同 03/19 08:51 我跟李茂生也談過,正式和他決裂是在殺人魔事件。 我認為他有理想,但是為殺人魔搖旗吶喊就是不對。 他或許沒有這個意思,但是他的徒子徒孫已經形成了一個腐敗的利益結構,這是事實。 ───── 正式決裂?有朋友關係才會有決裂的情事吧。還談過勒。網路上對話幾次,立即感到不舒 服而中斷對話,這也算是談過?真的是自我感覺良好。現在絕對不會回話的對象,大概有 三四人。不過,我還真的搞不懂,這位先生為何會這麼在意日本人(少年A)。他應該沒 有聽過我完整的演講(我有允許直播,所以應該可以在網路上找得到),說我搖旗吶喊, 這也真的是太看得起我了,我哪棵蔥,哪有資格搖旗吶喊。 ======================================================================= 以下是尚市長的回答: 1. 我有保留好幾封跟李茂生和平對談的信件,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可以拿出來; 所以我跟他絕對不只是"網路上對話幾次",李茂生在這裡說了謊。 2. 酒鬼薔薇聖斗並不只是"日本人",李茂生在這裡用了一個詭辯, 把"窮凶惡極的殺人犯"淡化為"日本人"。 3. 我雖然沒有看過李茂生的演說(懶得看),但是李茂生的序我倒是看了。 我個人批評的重點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贊同'一個殺人犯'回歸社會的努力'"? 我們有不贊同的權力,也有不接受的權力,憑什麼要我們"贊同"? 4. 跟邪惡作戰是我的天職,如果邪惡要威脅我閉嘴,那就來吧, 我是不會屈服於邪惡的。 補充一點: 我並沒有明指誰是徒子徒孫,我想那些缺錢的人也告不成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13.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972087.A.179.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09:08:51

03/20 09:11, , 1F
原委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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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11, , 2F
你說的是酒鬼薔薇聖斗寫的那本垃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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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12, , 3F
#你們兩個人的事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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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12, , 4F
她那位 公眾人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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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12, , 5F
哈欠.....去正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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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13, , 6F
z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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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李茂生在這裡說了謊。 我跟他的對談從2013年開始,基本上都是很和平的, 直到酒鬼事件之後才正式跟他勢不兩立,我這裡有備份,可以證明我說的話。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09:16:45

03/20 09:17, , 7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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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17, , 8F
徒子徒孫怎麼告阿 就授業師生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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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18, , 9F
除非剛好承審的都徒子徒孫 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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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18, , 10F
你好棒 快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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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19, , 11F
加油 支持你去反吉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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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20, , 12F
看戲了..或許是貴人多忘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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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不可以公開信件,要不然我確實可以把這些信公布出來,看看是和平討論, 還是真的像他說的只是"網路上對嗆"?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09:21:07

03/20 09:21, , 13F
真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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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李茂生終於忍不住,被我轟出來了,我覺得這是很不錯的事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09:22:03

03/20 09:22, , 14F
你也太自我膨脹了,他應付你後還要記得跟你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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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22, , 15F
...我覺得你的反駁好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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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子徒孫當然可以告 但成立機率超低 告也是找麻煩成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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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公佈了信件又怎樣?有損他的學術地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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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就他的演說結果你沒看過 不過也沒我的事啦 不要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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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薄弱嗎?我只覺得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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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正義就是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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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009 那份自以為可以用在很多人身上 包括學法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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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要ptt討拍找幫手...不能單挑就不要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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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蠻有趣的XD 我也有收過原PO的信 我也只會當網路對話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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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我的信,李茂生有很和平的回應唷。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09:27:23

03/20 09:27, , 24F
網路對話幾次跟談過是有什麼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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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繼續慢慢當吧XD 反正都是看戲的不是嘛XD 所謂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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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那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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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我一開始跟他確實是和平對談的, 他如果覺得那是在對嗆,歡迎公布那些我認為和平的信件往來,讓社會公評。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09:30:05

03/20 09:29, , 27F
我比較想知道,國內法學教授多數是接受歐美國家的法學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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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他們多數在公然侮辱除罪化的國家受教育過,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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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我有沒有回信 反正我是小人物 但我大概知道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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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討厭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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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不推動國內公然侮辱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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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主張公然侮辱除罪化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09: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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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某國考刑法教授曾告過百人就覺得好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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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妙的是,台權會還邀請盧映潔去演講"言論自由":)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09:33:31

03/20 09:33, , 33F
用國家公權力來審判個人的言論和處罰,這不也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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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37, , 34F
台灣的刑法組本身就是廠廠 不是搞死刑議題就是搞通姦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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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38, , 35F
跟通姦比起來言論自由更應該嚴格規範慎刑甚至除罪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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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40, , 36F
李那套講法明明是正義法律人最討厭的以刑逼民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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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40, , 37F
的玩法 身為國家養的第一志願法律系的教授居然用這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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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48, , 38F
你有108人之力嗎重點不是結果是過程煩死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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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50, , 39F
不可能除罪啦和酒駕用鞭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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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在威脅而已,他要真去告,那就是他自貶身價, 我也很樂得看他跳下來跟我打這場仗:)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09: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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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大人可以用公然侮辱罪讓司法機關當免費工具使就不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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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9:54, , 41F
至於訟棍搭順風車用這條法浪費司法資源他們才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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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0:02, , 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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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0:07, , 43F
我怎麼覺得是你被李茂生釣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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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一嘴毛而已吧。 (不過一個法律系教授跳下來對咬,這有意思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10:08:06

03/20 10:11, , 44F
王某某也自認是情變才殺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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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0:12, , 45F
有書信往來就叫有交情…那客服人員每天跟一兩百人講電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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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有交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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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是和平對談,這表示我在前一篇文章中講得並沒有錯吧?

03/20 10:14, , 47F
好啦你繼續自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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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10:39:24

03/20 12:31, , 48F
就算你不顧形象也要藏拙 因為你出糗等於是一直做球給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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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2:33, , 49F
以你的資質還不如今天開始主張廢死 對他的殺傷力還比較大
03/20 12:33, 49F
出糗的是李茂生,不是在下。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1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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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鴨子嘴硬 自己說自己沒有出糗有個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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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就沒出糗,有人硬要這樣說,我也沒辦法。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13:25:16

03/20 15:38, , 51F
zzzz淦 戲很無聊捏
03/20 15:38, 51F
我也覺得是歹戲拖棚。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3.116), 03/20/2017 16:08:19

03/20 19:51, , 52F
自我感覺良好=.=
03/20 19:51, 52F
來噓的都這幾個老面孔,沒有新花樣了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214.97), 03/21/2017 08:39:43

04/27 10:08, , 53F
你妹怎麼說?你只是想在這邊取暖而已,離開電腦前,好
04/27 10:08, 53F

04/27 10:08, , 54F
好面對現實的人生吧!
04/27 10:08, 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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