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港三特首候選人 簽署新聞自由約章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3/10 21:18), 編輯推噓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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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新唐人 2.完整新聞標題: 港三特首候選人 簽署新聞自由約章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3 月 10 日訊】香港記者協會今天(10日)舉行行政長官候選人 座談會,三位候選人都出席,曾俊華表示,如果當選後,會每個月與傳媒聚會一次,並承 諾不會發律師信給傳媒。胡國興則強調,要查梁振英UGL事件。三人都簽署「新聞自由約 章」,承諾當選後,會捍衛新聞自由。 最先出場的特首候選人胡國興提出如果當選,除了會提出重啟政改、為基本法23條、22條 立法,同時會推動基本法27條立法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並會推動「資訊自由法」和「告 密者保護法」,保障新聞採訪和言論自由。被問到曾擔任法官的他是否就UGL事件檢控梁 振英,他認為必須調查清楚。 香港特首候選人 胡國興:「UGL事件我就覺得應該要查,這件已經擾攘五年了,沒人查, 不知為何不查。一定要查,我不是說一定有事,至少你查了如果沒事給他一個清白,如果 有事就起訴,這個我可以答應的。」 第二位出場的曾俊華被追問,是否會像梁振英一樣,經常向傳媒發律師信,曾俊華強調自 己擔任公職30年來從未發過律師信,未來也不會做這種事,又承諾當選後,會定期與傳媒 會面。 特首候選人 曾俊華:「我當選後希望我們的政府是一個透明度高的地方,大家都知道政 府做甚麼,是循規蹈矩的政府來的。如果開記者會能令大家更清晰,我覺得一個月一次( 開記者會)是可以的。」 最後出場的林鄭月娥談論到政府官閉門向傳媒簡介政策的「吹風會」,聲稱不是她的管治 風格,但就被記協當場揭露有過記錄。 三人候選人都有簽署「新聞自由約章」,承諾一旦當選,任內會落實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 ,以及讓網上媒體採訪政府的記者會。 新唐人記者 林秀宜 香港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3C9wZq 5.備註: 有人信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37.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151929.A.D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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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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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經是支那的形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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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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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都快進去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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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要像台媒一樣 才叫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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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FTA都那鳥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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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也說香港五十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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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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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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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至少還有蘋果日報勉強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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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眼睛業障重阿,隨時可以推翻的東西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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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只剩蘋果敢為民發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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