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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密誘殺案[1][2],又作閨蜜誘殺案、蛇蠍閨蜜殺人事件、南港小模姦殺案[3],是2017
年發生在臺灣臺北市南港區的一起命案。2017年3月1日,網路模特兒梁思惠(花名:梁絲
繐)設局誘出自己的閨中密友(簡稱「閨密」、俗作「閨蜜」),同為網路模特兒的陳姓
22歲女子(下稱「陳女」),到一處廢棄商場的地下室,梁思惠協助其男友程宇痛毆陳女
,劫奪其財物,最後竟將陳女姦殺。目前程宇與梁思惠已經被捕,由於有串供、逃亡之虞
,士林地方法院裁定將二人分別收押禁見於土城看守所、土城女子看守所。
兇嫌[編輯]
梁思惠,模特兒、陪酒小姐,藝名梁絲繐,22歲,因模特兒生涯發展不順遂,平日在色情
酒店工作,偶爾兼差拍攝廣告,與陳女是舊識,時常一起聚餐、慶生,並有大量的合照傳
世。梁父是退休警員,2017年元月才亡故,梁思惠於父親頭七時與程宇交往,不顧服喪,
四處遊玩並向朋友炫耀。父親滿七時,梁思惠涉嫌殺害了閨蜜。梁思惠是父親年邁時在中
國大陸娶第二任妻子所生,珍愛非常,鄰居皆不敢相信梁思惠居然在服喪期間犯下如此重
罪[4],由於正在就讀嶺東科技大學夜間部二專二年級,校方認為梁思惠涉犯姦殺重罪,
而且迄今都尚未註冊,將她開除學籍。
程宇,有時化名「程羽」、「程雨」等,原名高廷宇,有多次性侵、詐欺、過失傷害等前
科,改從母姓,並改為「程宇」,已婚,時常自稱自己是知名攝影師,或手持黑卡、法拉
利、保時捷、藍寶堅尼、瑪莎拉蒂等超級跑車的鑰匙的大亨(該黑卡、跑車鑰匙皆為模型
,購自淘寶網),或是「Cartier集團」、「Prada集團」的高階幹部,或「Chloé時尚」
的高級顧問,他也時常到賓士、寶馬等名車公司賞車,藉機與新車合照,放上自己的臉書
或其他社群網站的介紹頁,以營造富裕形象。程宇的犯罪手法非常粗糙,他往往假借富商
名義與女性網友出門約會,或者假扮攝影師邀約女模特兒拍攝照片,藉機偷盜該女之現金
、皮包、手機,再利用該女的手機發訊息,欺騙其朋友親屬,匯款給自己。他也會假裝自
己皮夾遺失,向對方借錢,其實是詐騙金錢,如遇網路美女,甚至是姿色稍佳者,便藉機
性騷擾甚至性侵。2016年底,程宇誘騙一名模特兒,假意拍攝寫真,隨即動手性侵,模特
兒正逢月事,程宇逼她為自己口交及手淫之後,逃至高雄,程宇因此受到通緝[5] 。程宇
甚至曾在與命案的同一地點四度性侵未成年的十五歲少女,因程母賠償新臺幣四十萬元與
對方和解而獲得輕判,但程宇拒絕強制治療,而也受到通緝[6]。程宇平時與妻同住,梁
思惠只是程宇的姘婦[7],梁思惠知道程宇為多項通緝犯,卻不以為忤,並選擇在父親喪
事頭七時與程宇交往。
案情摘要[編輯]
2017年3月1日,陳女失蹤,其孿生胞姐持續聯絡,發現陳女對自己身處何方,總是閃爍其
辭,訊息的回覆語氣與平時歧異,頻繁出現一些奇怪的注音文,與原本不常用的「啊」或
「吧」之類的語助詞,且不接電話。胞姐只好聯絡自己的男友幫忙,深夜找人,兩人整整
四十八小時未曾闔眼,而後才發覺陳女是被同樣任職網路模特兒的閨密梁思惠與其男友程
宇約了出來,梁思惠面對陳女胞姐的質疑,只是一直稱:「人真的不在我這邊,謝謝」,
甚至還憤怒表示:「這輩子遇到最瞎的事情就是說我綁架陳XX(陳女)」[8]。陳女胞姐
於是向警方報案。
梁思惠與男友程宇以外景拍攝香水平面廣告為由,並開價時薪新臺幣五千元,誘騙自己的
閨密陳女出門工作,三人約在臺北捷運後山埤站,然後步行到臺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一
家便利商店,程宇謊稱自己的車停放在一棟大樓的地下停車場,被違規停車的汽車擋住,
無法駛出,搭載陳女,要求陪他到地下室取車,陳女不疑有他而同意,三人一同走入地下
室。程宇將陳女誘至陰暗處,立即痛毆陳女,意圖搶劫,陳女抵抗,他抓陳女頭顱撞牆、
撞地板,並用手勒昏陳女之後,加以性侵,或許是因為痛楚,陳女驚醒呼救,程宇再一次
以皮包背帶勒陳女頸部,此次確定陳女斷氣,棄屍於停車場,並把陳女遺體拖行至牆壁夾
縫藏起[9]。兩人分贓,程宇將陳女的手錶送給梁思惠,自己拿走陳女金錢,並將陳女攜
帶之雜物丟入後山埤站廁所[10],兩人搭乘捷運,從容同遊臺北101大樓購買化妝品,購
物後搭乘臺灣高鐵前往臺中市的五星級飯店投宿,傍晚到逢甲夜市大啖美食。因兩人在飯
店盜刷陳女的信用卡,被飯店櫃檯人員發現並非本人使用,刻意阻撓刷卡,所以連刷三次
皆失敗,兩人只好以陳女的現金,付了數千元。兩人進入房間後,梁思惠隨即以陳女手機
發訊息給陳女孿生胞姐,搪塞行蹤,但因用詞遣字依然故我,還是遭到孿生胞姐懷疑。二
人立刻將陳女的手機棄置於飯店「雜物間」,因胞姐不斷地打電話,鈴聲大作,被服務員
發現而接起,胞姐告知服務員,此為失蹤人口之手機[11],飯店方面發覺十分有問題,立
即報警。臺中警方認為此二人與陳女失蹤案有關,趕至飯店,將程宇與梁思惠逮捕,隨即
將二人帶至警局訊問。
程男先謊稱,自己是將陳女介紹到一名新北市的張姓攝影師處拍照後,恰好見到陳女皮包
,於是順手牽羊,並未殺人,至於陳女去向,要問張姓攝影師。臺中市警局隨即向新北市
警局查詢,新北警方連絡不到張姓攝影師,只好查詢張姓攝影師臉書,發現張姓攝影師人
在國外,警方隨即向移民署詢問,查出張姓攝影師真的人在國外,根本尚未返臺[12]。程
宇依然繼續說謊,但警方皆不採信,並告訴程宇此為重罪,希望程宇謹慎以對,程宇眼見
狡辯無用,只好承認自己殺人,但依然避重就輕,供稱因為劫財不成,兩方拉扯間,不慎
殺死對方。但警方找到陳女遺體時,發覺內衣褲全無,疑似遭受性侵,追問程宇,始獲知
姦殺上情。梁思惠一直宣稱自己不在場,還企圖找証人,以提供不在場証明,但檢警發現
梁思惠不但在場[13] ,還冒用陳女手機回覆親人訊息,故依照性侵殺人、強盜、偽造文
書等罪,將程宇與梁思惠一併移送士林地檢署[14]。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定2人
涉犯殺人、妨害性自主及強盜等重罪,且有逃亡、滅證可能,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
見;士林地方法院指出,程男、梁女經訊問後,程男坦承殺害及性侵被害人,涉犯強制性
交及殺人罪嫌疑重大,梁女雖否認全部犯行,但依監視器翻拍照片可證,犯罪嫌疑也重大
。士林地方法院審酌,二人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二人於案發後相偕
至台中地區酒店躲藏,有逃亡之虞;二人為男女朋友關係,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梁女
提出不在場証明,本案尚有證據待查及釐清,二人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15]
。
警方帶程宇與梁思惠回案發現場模擬命案情況,梁思惠還跪地哭稱自己與陳女「情同姊妹
」[16],完全是男友程宇覬覦陳女美色與金錢才姦殺陳女,還說監視器畫面中的女子跟她
雖然神似,但可能是「神祕第三者」,自己當天都在家中休息,有不在場証明,希望警政
署刑事局派專員尋找該「神祕第三者」女嫌犯。
程宇則反咬梁思惠,說梁思惠是本案主謀,程宇指稱梁思惠與陳女是同學、閨密,並認為
自己姿色勝過陳女,但梁思惠因模特兒事業無起色,並不獲得廠商青睞,平日淪落到「接
S」(賣淫)的酒店工作,並嫉妒陳女飛黃騰達,成為網路上的知名模特兒,廠商給予的
薪資也比梁思惠高出很多,還有廠商直接將梁思惠撤換為陳女。再加上陳女與梁思惠有金
錢糾紛,梁思惠對其不滿已久。陳女是梁思惠約出的,原本梁思惠是策劃由程宇性侵後搶
奪其財物,作為給陳女「一個教訓」,梁思惠脫掉陳女內衣褲,以便程宇對她性侵,更甚
者還在程宇性侵的過程中持手電筒為程宇照明[17][18],但陳女頻頻呼救,梁思惠還用手
電筒敲陳女的頭部,最後由程宇將她絞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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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這樣會被吉嗎? 到底是哪個會員寫小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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