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沒人就沒人竟遭罰未禮讓 警:我就是看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10/11 20:59), 編輯推噓13(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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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011/965705/ 怪哉!行車紀錄器沒拍到,但警察看到了。有民眾昨天傍晚開車行經北市忠孝東路七段左 轉興中路口時,竟然突然遭警方攔下開單,警方向駕駛表示,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駕駛向 警方表示,轉彎時確定沒人,但為求保險,駕駛還拿出行車紀錄器證明,但警方最後仍表 示「看到就是看到了」,如果駕駛不簽警方罰單還是會寄到住處,駕駛無奈 只好簽下罰單。 駕駛越想越不對勁,將影片PO網,希望大家幫忙來找碴,但幾乎都是沒看到有人走過斑馬 線。有網友就說「可能是又到警察搶業績的時候了」也有人說「應該是警察看錯了,要去 大廟走一走吧!」 對於林姓民眾的質疑,今天上午南港派出所所長周復原表示,林姓車主行駛忠孝東路左轉 興中路時,因昨天晚間天色昏暗且下著雨,視線不良,駕駛人因與行人同向,轉彎時視線 疑被A柱擋住,車頭與行人沒有保持3公尺距離,未禮讓行人,因此予以告發,根據道路交 通安全管理處罰條列第48條第2項,小客車轉彎時未禮讓行人,可罰2000至2600元。 但根據林姓駕駛的行車紀錄器上顯示,他轉彎時確實沒有行人經過或是在一旁等候,而警 方的監視器又因雨天及夜間拍攝並不清晰,所長詢問值勤警員,該名警員表示,當時確實 有看到黑影在路中等候,才會將林姓駕駛攔下,並依未禮讓行人開單。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眼睛業障重 -- 在這個年代,22K已沒什麼大不了,但我就知道你們鄉民喜歡合理的公平正義,因此我為 你們找來了商界裡最血汗的這四間公司。 我給了他們外號『過勞四』,相信他們就能剝奪你們無限的未來。 可別小看他們呀,他們在商界裡就等於昆蟲的螞蟥、壁虱般的吸血。 每間都有過勞死者、每間都有獨特後門、剝削跟暴利更是驚震八方。 超時加班,更給你意外的驚喜呀~哈哈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105.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6190791.A.4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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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逾假未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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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都過那麼久了 還有沒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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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警察這種罰單是有沒有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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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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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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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應付賊頭的栽贓 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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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寄影片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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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飄表示:你不用禮讓我啊,反正我會穿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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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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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未必是當時的,駕駛先證明影片時間即開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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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影片都沒拍到還被罰也真是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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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駕駛會禮讓行人的很少,我是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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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台北禮讓的很多 樓上是都在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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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以外的地方都不會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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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開罰單是不用負舉證責任的,為了執法效率。所以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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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行政院訴願要求修法改成警察開單需舉證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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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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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柱擋到了…過彎不減速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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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影 : 幹 找不到回去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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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沒禮讓行人會被罰 那一堆轉彎都不讓走斑馬線還會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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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由警察錄影證明該駕駛有未禮讓行人行為吧!啥叫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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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流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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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業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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