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惡質私人拖吊場取巧勾結藏匿大量贓車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9/15 17:45), 編輯推噓2(4215)
留言21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惡質私人拖吊場偷竊恐嚇民眾窩藏贓車】 http://imgur.com/a/64LK6 新北五谷王南大X拖吊場未取得正式許可登記證,私自勾結後藉口以勤務之便拖吊無辜民 眾私人所有之汽車,民眾出示法律證明文件證明車輛所有權之後欲將車取回,拖吊場主人 陳先生勒索收受保護費不成,還率眾聚集未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之假冒員警聚眾滋事毆打無 辜受害民眾,並奪取人車身上財物,全案已交由紀律委員會和檢調單位全面偵辦,請民眾 注意關於私人拖吊場之相關有關違反憲法刑法情事,請盡速聯絡當地檢調單位肅清和嚴加 查辦。 【附錄】 X洋陳先生目前違反刑責為: 傷害罪 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偷竊 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21條 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十萬元以下罰金: 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刑法第 328 條 (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 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犯強盜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 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強盜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第 329 條 (準強盜罪) 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 刑法第 346 條 (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 勒贖罪 第 347 條 (擄人勒贖罪)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死刑、無期徒 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第一項之罪,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減輕其刑;取贖後而釋放被害人者,得減輕其 刑。 第 302 條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 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04 條 (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 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307 條 (違法搜索罪)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32.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3932708.A.883.html

09/15 17:46, , 1F
這個我一定吉
09/15 17:46, 1F

09/15 17:46, , 2F
新北
09/15 17:46, 2F

09/15 17:46, , 3F
哈哈垃圾
09/15 17:46, 3F

09/15 17:47, , 4F
關憲法什事
09/15 17:47, 4F

09/15 17:47, , 5F
正大光明的搶你
09/15 17:47, 5F

09/15 17:48, , 6F
所以犯那麼多條,判多久跟關幾年又是一回事...
09/15 17:48, 6F

09/15 17:49, , 7F
這我一定吉
09/15 17:49, 7F

09/15 17:49, , 8F
看不懂 文法怪怪的
09/15 17:49, 8F

09/15 17:51, , 9F
拖吊業者上面沒警察不用讓她拖~~~~~~~~~~~~~~~~~~~~~~~
09/15 17:51, 9F

09/15 17:51, , 10F
要有警察在場才可以拖
09/15 17:51, 10F

09/15 17:59, , 11F
等斬首之後再把頭掛出來給大家看就可以了
09/15 17:59, 11F

09/15 18:03, , 12F
我猜是違停被拖吊心有不甘在那邊魯小小
09/15 18:03, 12F

09/15 18:03, , 13F
官商勾結啦 記者不敢抄
09/15 18:03, 13F

09/15 18:04, , 14F
有違法就報警處理
09/15 18:04, 14F

09/15 18:08, , 15F
資料不足,不評論
09/15 18:08, 15F

09/15 18:19, , 16F
內文的撰寫可以流暢點嗎,看不懂a
09/15 18:19, 16F

09/15 18:40, , 17F
翻譯: 違停被拖, 不想繳保管費.
09/15 18:40, 17F

09/15 18:53, , 18F
我爸的車就這樣被……唉
09/15 18:53, 18F

09/15 20:04, , 19F
我沒看到任何可以證明你論述的東西
09/15 20:04, 19F

09/15 21:48, , 20F
拖吊場內部不乏車輛遭毀損痕跡,有圖為證,也可實地查證
09/15 21:48, 20F

09/15 22:59, , 21F
“新北”,真蝦
09/15 22:59, 21F
文章代碼(AID): #1NscsaY3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