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長庚換藥沒事但是慈濟換藥有事?消失
※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之銘言:
: 長庚醫院換到原廠藥沒剩幾個
: 但是可以不被批 然後是台灣最賺錢的醫院
: 慈濟只是換幾個就被拿出來批
: 也沒賺多少錢
: 有沒有同樣醫院不同命的八卦?
最近有兩件事情,連在一塊兒看挺有意思的:首先是8月初慈濟醫院體系被爆料說換藥採
購首先考量藥價價差大的,引來鄉民「再次」幹譙「假慈悲真吃人」,健保署居然還出來
補刀,說「藥商應該要自行衡量自己的成本及利潤,來決定最後的賣價,而不是任意削價
競爭」(註1)。
殊不知7月上旬,監察院甫通過陳慶財、尹祚芊等4名監委的提案,直指健保署「價格調查
機制效能不彰,又未能完整掌握藥品實際交易價格,肇致藥價差比率長期居高不下且日趨
擴大」、「罔顧醫療院所賺取藥價差已然超出其合理利潤範疇,且藥品核價機制不足,形
成『以藥養醫』扭曲醫療生態之現象」,故此將對健保署提出糾正(註2)。
這兩件事都好似驚鴻一瞥,沒有引起太大的波瀾,目前看似僅有《新新聞》做了比較整體
性的報導(註3);或許是輿論罵慈濟已經罵膩了、監察院又普遍不受信任(嘆),也可能是
因為去年此時已經吵過一輪了:彼時衛福部公開表示有意試辦「藥品差額負擔」計畫,招
致各界強力撻伐,只好暫緩實施。
「藥價差」也者,係源於醫院向藥商買藥,健保再付錢給醫院,「藥商賣給醫療院所的藥
品價格,可能會因為醫療院所的議價而低於健保訂定的支付價,因此產生藥價差(支付價-
實際採購價=藥價差),意即商品經討價還價後,藥商給醫療院所的折扣金額。」
而「藥品差額負擔」的概念類似現行心臟血管支架、人工髖關節等醫材的健保給付方式,
「(有些新產品)雖然功能有比較好一點,但是太貴,不符合經濟效益,健保難以全額給付
,所以可由財力比較好的民眾,自己多付點錢購買,但前提是健保必須已經有全額給付的
相同功能產品供民眾使用。(註4)」意思大概是小拉達理論上夠用了,健保幫你付小拉達
的錢,你想升級成拉達,就得自掏腰包。
國內的現況是,健保署認定既然有藥價差的存在,就代表有調降健保給付價的空間,於是
每2年進行1次藥價調查,再依據結果「砍藥價」,藉此控制健保藥費支出、避免年年飆漲
,算是因應市場機制而做出的被動措施。健保署更在約2年前開始試辦更刺激的「藥費支
出目標制」,意即設定一個來年健保藥費支出的目標值,只要藥費超過那個門檻,就把超
額的部分當成下一年度要砍掉的部分,等於是更積極地進行砍價,且每年都得重新檢討藥
價。
《新新聞》訪問西藥代理商公會秘書長林俊成表示:「健保署砍藥價,原廠藥受不了頂多
退出台灣市場,學名藥也很慘,價格每年拉低,『三同政策』(意即藥品「同成分、同品
質」調整給付為「同價格」)是雪上加霜,再加上藥品費用支出目標(DET)制度試行第三年
,每一年超過預期目標就砍價錢,久而久之藥商當然就會受不了。」
就是因為有些原廠藥退出台灣市場,或是更常見的狀況是醫院傾向採購藥價差比較符合院
方期待的藥品,導致民眾就是只有小拉達,你想買拉達還買不到呢!健保署解決這個問題
的其中一個辦法就是計畫推動「藥品差額負擔」,這樣健保藥費支出理論上不會增加,民
眾反正要救命不會太在乎使用者付費,藥商也不會虧本,噢耶!
2014年時健保署委託葉金川、李玉春、陳敦源等7位大老師提出「二代健保總體檢」,其
中就有提到,德、澳、韓的健保都有類似我國「三同」調整藥價的制度,而德、澳都搭配
藥品差額負擔來施行,「鑑於近年來之部分新藥(尤其是生物藥品)的價格與療程費用均較
以往之小分子新藥高出甚多,長此以往非健保資源所能承擔,應讓民眾了解健保資源有限
,無法全部仰賴健保給付所有的醫療服務及藥物,同時針對特定領域或類別的疾病或治療
藥品,以漸進的方式,推動藥品差額負擔的法制化與實施時程。」
從風向看起來,「藥品差額負擔」儘管各界支持者不在少數,一時還無法全面上路,例如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就曾公然幹譙推動這個制度是「頭殼壞去」;我們看中肯一些的輿論好
了:《公醫時代》網站表示,「食藥署首要的責任應該是確保台灣生產的學名藥品質無虞
,在此基礎上去討論學名藥與原廠藥的定價才有意義,否則政府過去實施「三同政策」,
現在卻要民眾自付差額去選用原廠藥,變相證實學名藥品質欠佳,根本就是自打食藥署一
大巴掌。(註5)」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姊姊講得更直白:「這個政府很奇怪!既用低價趕走原廠
藥,又想用差額負擔逼死學名藥。(註4)」她解釋了為什麼醫材可以實施差額負擔,而藥
品不行呢?「從醫材差額負擔的經驗來看,政府沒有能力管理市場價格、民眾也沒有能力
選擇。」
滕西華引述2010年的健保資料指出,使用差額負擔項目的民眾約8成投保金額(薪水)低於4
萬元,至少我們可以說許多使用差額負擔者都不是有錢人,但每人平均自費金額卻超過5
萬元,「是不是因為病人根本無從拒絕或分辨好不好或該不該用?尤其經濟越是弱勢的人
,越有知識能力落差?」這也牽涉醫病間「資訊不對等」的問題,大家或許有聽過親朋好
友說過「醫師推薦我裝塗藥的心臟支架,但好像沒有比較有用」之類的話,其實不是差額
負擔的制度不好,而是執行上民眾並沒有真正獲得「選擇權」的問題。
至於滕西華認為政府沒有能力管理市場價格,是因為各家醫院提供的醫材有時價差甚大,
二代健保為了避免民眾被剝削,有規定健保署可訂定「(醫院)得收取差額之上限」,但目
前健保署只提供「比價網」讓民眾自己超級比一比,6大類醫材中也僅人工水晶體訂有差
額上限,「民眾就醫通常都是選擇醫師或醫院,真的會因為從未去過的某家醫院心臟支架
比較便宜,就跑去那家看病開刀嗎?」
畢竟,「藥品差額負擔」無法從根本解決藥價差的問題,是不爭的事實,而且已有部分藥
品的健保給付價低於進貨價,等於醫師越開越賠錢,這可能也是大醫院比較敢開原廠藥的
原因;依照健保署的統計,規模較大的醫學中心整體使用學名藥的比例約1成,規模較小
的地區醫院使用比例逾3成,不啻也是導致台灣人比較愛逛大醫院的原因之一。
監察院糾正健保署(註2)的理由,是健保開辦以來9次砍藥價並沒有真正抑制健保支出的增
長,藥品總額每年穩定成長約3%,藥價差也沒有愈來愈小,「本院依據健保署所提供98年
(第6次)、100年(第7次)、103年(第8次)、104年(第9次)辦理藥價調整時各層級醫療院所
之藥價差資料比較分析,發現醫學中心之藥價差分別為25%、23.3%、23%、24%;區域醫院
分別為25%、24.5%、25%、27%;地區醫院分別為29%、28.6%、31%、33%;基層診所分別為
37%、36.5%、40%、42%;藥局則分別為35%、33%、35%、34%。」
藥價差的存在是市場機制使然,但所有醫療機構獲得的藥價差,都高於我國財政部訂的「
人用西藥製造業(藥商賣給醫療院所或藥局)之法定淨利潤率19%」,這就有點怪怪的了。
監委的建議是健保署應「釐訂明確合理藥價差比率」,例如參考日本健保的「R-Zone(合
理藥價區間)」,早年規定為15%,近年來已下降為2~6%。
當然,監委報告直指「醫療院所賺取藥價差已然超出其合理利潤範疇」,是有待商榷的,
當健保給予醫事人員與醫院的給付不足,也是讓醫院轉而追求賺取藥價差的原因之一。「
外科失樂園」版主劉育志醫師就曾在他的著作中提到,藥價差成功取得了堪稱全世界最便
宜的藥價,從省錢的觀點來看,老百姓根本是實質受益人,但在現行的總額制度(健保每
年總額固定,超過的費用就醫院與醫事人員共體時艱吞掉)下,「整體藥費的增加,必然
排擠診察、處置、治療等費用,使『健保代幣(點數)』的價值持續走貶。」(註6)
有鄉民開玩笑說,藥品採購統一交由健保署承攬,全國大小醫院門急診住院全部釋出處方
箋給健保署直營藥局,就沒有藥價差的問題啦!連《新新聞》訪問前台大醫院副院長、前
竹東分院院長王明鉅教授也是這麼說的,「健保給付的藥品可改由健保署負責採購及供應
,並取消公布藥品給付價,讓藥價差回歸健保,才能合理地被全民享用。(註3)」
對此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施組長回應,「若改以健保署集中採購藥物,恐衍生出圍標、綁
標等其他問題,未來倘使真要改革,應會朝包裹式給付、論人給付的方式改制。」這個答
覆還挺詭異的,因為「論人計酬」大體上是劃定一個人一年所需要的醫藥費用,把這個人
跟那筆錢交給特定的醫療機構或機構群照顧,理論上這個人如果愈少生病就醫吃藥,醫院
留在口袋裡的就愈多,二代健保也特別強調「論人計酬」應與「家庭責任醫師」制度搭配
實施。
話說最近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顧立雄要轉職,補上來的是之前酒駕、貌似又有點紅紅的郭正
亮,因而引發爭議;郭的下一順位是台大門診部主任、家醫科教授邱泰源醫師(現任醫師
全聯會理事長);邱醫師為了台灣的家醫制度盡了很多心力,但連他都不敢或不願支持論
人計酬制,還有可能拿來解決藥價差的問題嗎?
藥價差部分的癥結來自原廠藥與學名藥價格不同,今天如果要戰哪種比較好,是不會有結
論的,雖不能否認許多臨床醫師都公開或私下批評學名藥品質「94有差」,但到底差在哪
、差多少?終究缺乏較完整的實證。目前食藥署設有用手機就能通報的「全國藥品療效不
等通報系統」,每年也都會跟「全國藥品不良品通報系統」一起統計。2015年共有943件
通報,未達預期效果者僅占1%,2014年前3季共有656件通報,未達預期效果者僅占0.74%
。
看到這個數據,健保署當然可以大聲說同成分、同品質的藥物,療效看起來就沒差啊!當
然應該同價格!因此,各界若對藥品療效有疑慮,就應該努力通報灌爆那個系統,食藥署
或也該更積極的調查,否則永遠都只能玩精算的遊戲,藥價差問題是不會改善的。
另外,由兩位資深醫師李志宏與施肇榮發表在《台灣醫界》雜誌的專文,似是滿坑滿谷批
評聲浪中較務實的建言(註7)。他們指出,現行制度下門診急診住院的費用有「自行負擔
比率」的制度,例如民眾去診所看門診要負擔20%的費用,若不經轉診直衝醫學中心則要
負擔50%;但目前只有住院部分有在執行「自行負擔定律制」,健保署自己開了個方便門
叫「自行負擔定額制」,也就是目前我們去診所看門診要付50元部分負擔,直接去醫學中
心要付360元的原因。
要用「定額制」也沒關係,畢竟《健保法》就是這麼寫的,門診向民眾收費也比較方便,
問題就在定額換算成原本的比率後,診所變12%,醫院僅9%,都低於20%,無疑是形成財務
黑洞的原因之一。因此,李、施2位醫師建議,除了徹底執行醫療費自行負擔定率制外,
藥費也應該全面走例如自行負擔25%之類的定率制,或許是未來施政參考的方向之一。
還有幾個可能關係遠了些,但還是值得玩味的問題;例如「公醫時代」提到,「原廠藥的
利潤率大約是在15~20%左右,藥價會如此之高,是因為其研發的投入成本及必須面對的風
險,但其實藥廠投注營業額比例最高的卻是『行銷與管理』項目,幾乎是研發預算的3倍
左右。此外,我們也高估了製藥公司的成本,許多新藥的研發都仰賴政府的資助,專利甚
至可能是來自於大學實驗室研究成果的授權。(註5)」
另一個議題就更悲愴了XD,鄉民很愛罵台灣人「花少少錢還想當大爺」、「藥比糖果便宜
你敢吃?」,但葉金川等人的二代健保體檢報告中指出,「新藥經共同擬訂會議通過並公
告生效後,我國藥價約為國際最低價的 81.7%,國際中位價的 61.9%。而於第八屆及第九
屆藥事小組時期,我國藥價約為國際最低價的 83.0%至 88.1%,約為國際中位價的 55.0%
至 62.7%。由上顯示,二代健保實施前後,我國藥價核價與國際藥價之比較並沒有太大變
化。雖然我國藥價低於國外藥價,但我國之國民平均所得僅為參考國家之1/2至1/3,因
此,藥價高低亦應考量國民負擔能力。」
最後,結論就是......抽根菸好了,多抽菸才有多菸捐,抽菸救健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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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醫院採購藥品只看藥價差?健保署提出因應
http://www.mohw.gov.tw/news/572255739
註2:全民健保藥價差案 監察院通過糾正衛福部健保署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Message/message_1.asp&ctNode=903&mp=1&msg_id=5619
註3:愈查價差愈大 始作俑者就是健保制度
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TOP&i=TXT20160810152503GGZ
註4:滕西華:藥品差額負擔,『差』在哪裡?
http://www.peoplenews.tw/news/c51302df-1cbb-4ea3-9e5e-173cb617aacf
註5:公醫時代:藥物差額給付 食藥署應先確保學名藥品質
http://pubmedtw.blogspot.tw/2015/09/blog-post_5.html
註6:醫院都靠藥價差A錢?拜託,始作俑者根本就是健保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0081
註7:
藥品差額負擔的爭議(上)-部分給付與自付差額
http://www.tma.tw/ltk/104581005.pdf
藥品差額負擔的爭議(下)-以定率制部分負擔方式給付藥品
http://www.tma.tw/ltk/104581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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