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賴中強告的法國人哀聲連天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8/11 21:33), 編輯推噓245(25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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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中強告的法國人哀聲連天!!! 昨天去法院旁聽,看到其中有一刑事庭十分大陣仗,被告席跟告訴人席都各有3、4個律 師,還沒有檢察官,分明就是一起自訴案。自訴案就是不透過檢察官,告訴人直接聘請律 師告上法庭,由法官來決定有罪無罪。好處是效率高,1、2個月內就可以開庭,否則如果 按照正常程序請檢察官偵辦的話,由於檢察官案量多的嚇人,從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到傳喚 證人到確定起訴,可能要等上一年多才能把案件轉給法院開庭,而且一旦檢察官認為被舉 發的人沒犯罪不起訴,告訴人就連把對手拉上法庭坐上被告席的機率都沒有。 只是為了避免閒雜人士沒事亂告人,濫用司法資源,刑事訴訟法規定不經由檢察官的自 訴案告訴人一定要聘請律師,由於律師費一個審級至少5萬,多的幾十萬都有,還不知道 要打幾審,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便是藉由高額的律師費當作篩選門檻,逼使大部分想提告刑 事案件的告訴人,都只能選擇透過檢察官這一免費管道舉發。一個地方法院一年可能有上 萬件刑事案件,絕大部分都是有檢察官的,沒有檢察官的自訴案一年可能不到十件,相當 珍稀。 一走進法庭側耳聽了聽,原來這是一起房客告飯店的例子。有一間預定雙人房的房客, 裡頭卻入住了7個人,飯店請該房間的房客辦入住登記,房客死不開門,於是飯店的安管 人員把房門撞破,強行進入。 聽到這裡你可能覺得這太誇張了吧! 雖然雙人房的房間塞了7個人太不應該,可是飯店 若因此撞破房客房門,似乎反應激烈過了頭,這種事怎會發生在台灣? 乍聽之下反倒像大 陸該發生的新聞。掃視一下被告席,撞破房門的安管人員身高體壯、孔武剽悍,令人望而 生懼,一想及這種壯漢會光天化日之下撞破你房門衝進你房間,連我這成年男性也有些膽 寒,於是就注意一下這到底是哪間飯店,心中還暗自猜測這會否是顏清標的大甲鎮瀾宮的 直營飯店,因此行事比較草莽一點。 不看還好,一看之下“novotel”幾個大字赫然映入眼簾。這間飯店不是機場園區的飯 店嗎? 就位在桃園機場旁邊,超多外國人入住的,novotel(諾富特)是法國雅高飯店集團 旗下一個品牌。雅高集團全球有1000多家直營飯店,3000多家加盟飯店,是國際十分知名 的連鎖飯店集團,諾富特(novotel)是旗下的一個飯店品牌。這種專給外國人住,又是那 麼知名的超大型連鎖飯店集團向來是以客為尊到鞠躬盡瘁,怎麼會發生撞破房客房門這種 事?? 原來,這裡頭是有背景原因的,飯店安管人員會去撞門是因為當時警察也在現場,警察 指示飯店人員把鎖住的門打開,飯店人員想說我要作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國民,就完全配合 警方的指揮跟行動,結果後來才發現警察不一定永遠是對的,本案某種程度上可以視為太 陽花學運的案外案,也是探討公私領域分界的經典個案。 先談談本件自訴案的告訴人賴中強。賴中強是太陽花學運的主持人之一,就站在林飛帆 隔壁。2014年4月發生太陽花學運,2014年6月25日這批人就謀劃在陸委會的王郁琦與國台 辦的張志軍舉行“王張會”時,集結進行抗議。 “王張會”在諾富特飯店一樓會議廳舉行,為了 “王張會”順利進行,舉辦期間諾富 特飯店周圍左右都架起了鐵絲網,航警局也與諾富特飯店的保安主管開過幾次會。賴中強 一群人明瞭若以一般人身分到會議現場抗議,鐵定被飯店跟警方請離現場,於是便以房客 的身分透過外國訂房網預訂了2間房間各兩個晚上。要價不斐,總共1萬7千元,換算下來 單房單晚要4200元。 本來前台ckeck-in入住時還相安無事,飯店也把賴中強等人當一般房客對待,安排入住 在6樓。但賴中強或許是為了規避警方駐守在電梯口的檢查哨,在半夜凌晨時分摸進了逃 生梯,意圖尋覓出一條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潛入王張會現場的路線。沒想到飯店的逃生梯均 設有秘密警報器,推開門的一瞬間逃生梯不會響鈴,但安管部門的中央監控室馬上會有警 報聲嗡嗡響起。 此時諾富特飯店的安管部門已開始密切監視賴中強的一舉一動,賴中強猶不自知,尚且 悠哉寫意地沿著逃生梯晃到一樓,沿著滿佈鐵絲網的飯店一樓廣場轉了一圈,不時抬頭仰 望,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 由於這些舉動發生在凌晨半夜,賴中強的行止立馬被為了王張會草木皆兵的飯店安管視 為一級可疑人物,早上7點多就通報給剛上班的安管總監。安管總監自然不敢怠慢,立刻 向上通報包括副總經理跟總經理。他們會商的結果認為這是很嚴重的事,先通報警方,接 著也不由前台的服務生打電話處理了,早上8點多鐘直接由副總經理率領客服部經理及安 管部總監兩位一級主管,3人西裝筆挺的走到6樓賴中強等人訂的兩間客房門口,要求打開 房門,多住進來的5個人必須到前台辦入住登記。 賴中強一眾人等似乎被這無預警的大陣仗嚇到,有些愣住,回說他們要討論、考慮一下 。但半個小時拖過去了,賴中強等人依舊沒開門。此時在場的警員要求飯店方面直接打電 話給航警局的勤務中心,做正式的報案以及由航警局作正式的勤務指派。由於諾富特飯店 隸屬法國雅高集團,總經理也是法國人,還聘了一個台灣小伙當翻譯兼秘書。 接下來似乎是警察方面通過該名翻譯傳達了希望飯店打開房門的指令。這些飯店的經營 高層大概將諾富特飯店被馬政府選為王張會的舉辦場地,視為萬分光榮的大喜之事,能透 過鎂光燈讓飯店在兩岸大露臉,成為知名入住地標,因此也十二萬分地配合警方的指示, 畢竟警察被視為正義的化身,聽他們的話準沒錯。 此時就有一個諾富特飯店最基層的安管員,不知道是在法國人總經理的指示下,亦或見 義勇為亦或想出鋒頭,先用磁卡開啟房門,接著由於房門從內反鎖,該安管員便用敲擊、 衝撞的方式撞開房門,讓警方進入房間。警方為了確保王張會順利進行,留置了賴中強一 行數人長達將近十個小時。 沒想到這撞門的舉動便是諾富特飯店災難的起始。 事件過後沒多久,賴中強等人就在刑事上控告諾富特飯店侵入住宅、妨害自由,同時要 求60萬的民事賠償金並登報道歉。畢竟賴中強什麼沒有,就是律師朋友最多。 原本諾富特飯店的律師義正嚴詞地聲稱賴中強形跡可疑,探頭探腦,這都是一般房客不 會做的事。而且房內有許多人住宿卻拒絕做留宿登記,違法在先,因此才破門而入。 問題是後來發現中華民國並沒有禁止旅客走逃生梯的法律,而且鬼頭鬼腦的東張西望也 並不違法。就算一般住房裡幾乎沒有旅客會這樣做,可是賴中強不在房間吸毒、也不在房 間偷搶嫖,因此飯店根本沒有破門而入的合理藉口。這種情況下就算是警察都不知能否破 門而入了,何況是民間機構。 就算雙人房住了7個人,那也是民事糾紛,飯店可以去告賴中強等人求償住宿費,但不能 擅自破門而入。 大概3個多月前,民事賠償的判決先下來了。由於法院認定飯店拿不出證據證明賴中強 等人確實有危害其他旅客的舉動,因此諾富特及其員工需賠償7萬多元。 這金額與賴中強等人原先求償的60萬元相比較,確實是低了許多。但賴中強等人的民事 勝訴判決是相當具有意義的。這代表諾富特飯店在本此事件破門而入的行為是站不住腳的 ,在即將判下來的侵入住宅與妨害自由的刑事案件裡,諾富特飯店敗訴的機率大大提升。 假使諾富特飯店被法院認定侵入住宅成立,對於一家知名跨國連鎖飯店集團的聲譽會是 相當大的打擊,這已經不是賴中強等人求償的60萬元的問題了。諾富特飯店光是在妨礙自 由的刑案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一名基層安管員的三名被告,就雇了4、5位律師 。光是一審的律師費至少就超過上百萬了。 一間原本優秀到被選定為國際會議舉行場所的飯店,卻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總經理帶頭侵 入房客住宅成立,兩者聲譽的打擊簡直是天堂地獄。 目前還不知道當時是警方透過翻譯告訴總經理,請飯店把門打開,於是總經理下令基層 安管撞門,還是基層安管聽了警方指示擅自撞門,還是警方根本沒有指示,只是基層安管 急於立功,自己下判斷去破門而入。 總經理是法國人,事件發生前好像才剛從法國調來台灣的諾富特飯店4個月,結果2年過 去了,這個法國人還在管台灣的諾富特飯店。由於雅高飯店集團全球有幾千間飯店,我猜 這法國人可能原本只是來台灣過個水,沒多久就要調到其他歐美飯店往上高升的。結果如 今他任內發生這種鳥事,他個人還成為刑案被告,集團高層可能想說那就讓你蹲在台灣繼 續管理諾富特飯店,順便把這刑案好好處理。所以過了兩年這法國人才會完全沒有輪調, 還繼續待在台灣當總經理。我看這法籍總經理開庭時一臉相當無奈的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02.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0922404.A.B24.html

08/11 21:33, , 1F
爽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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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34, , 2F
CCR會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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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標題打room service 大家才會想點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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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中強本身就是律師 還開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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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法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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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飯店超扯的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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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合夥的就是大名鼎鼎的民法參考書作者 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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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在門外不就好了又跑不掉幹嘛衝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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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真的是安管求功心切,國際飯店經理會那麼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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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婆是我憲法教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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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破房客門 活該被告阿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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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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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自己跟警察橋 看誰要來擔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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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聲連天 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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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標題超弱的.....文章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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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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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到最後了啦 但是你這種字數+藏題 真的很多人會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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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房客不是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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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 告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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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上一課啊 不是所有國家的警察都依法行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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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41, , 24F
標題破題 第一行簡短扼要把來龍去脈講清楚 讓大家回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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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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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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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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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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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超爽 KMT走狗去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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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工走狗 要引以為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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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到總經理還不知道這種事不能做,又在現場,被告也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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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主有功 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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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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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用登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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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人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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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s your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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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是公司出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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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m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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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警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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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34 則推文
08/12 07:50, , 274F
告到他爽歪歪,於法於理飯店都絕對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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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破門的警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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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08, , 276F
一個字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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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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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34, , 278F
推 還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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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35, , 279F
啊哈哈哈你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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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不知嚴重撞開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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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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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告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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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59, , 283F
傻了才讓自己人去破門,讓警察做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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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08, , 28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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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8, , 285F
那個叫人去破門警察咧 該不會其實是公安假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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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40, , 286F
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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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45, , 287F
拜託不要留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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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0:07, , 288F
中共對台飛彈有增無減 * 中資一條龍旅行社倒光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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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0:17, , 289F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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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0:17, , 290F
活該,愛破門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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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00, , 291F
(・∀・)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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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02, , 292F
系賀 當台灣沒法律 台灣不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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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31, , 293F
08/12 11:31, 293F

08/12 11:35, , 294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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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可怕標題害我差點不想點進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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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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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中強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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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3:11, , 299F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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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03, , 301F
08/12 14:03, 301F

08/12 14:14, , 302F
X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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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54, , 303F
住旅館等同住宅 沒有搜索票或房客有危害的事實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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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54, , 304F
能硬闖的 開飯店連這種基本常識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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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6:41, , 305F
警察很愛動不動就上手銬,都不怕吃強制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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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8:39, , 306F
現在才曉得賴偷偷摸摸 當時居然還隱瞞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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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1:25, , 307F
好扯的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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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0:57, , 308F
原來是客房服務啊!
08/13 00:57, 308F

08/13 01:34, , 309F
08/13 01:34, 309F

08/13 22:05, , 310F
推!!
08/13 22:05, 310F

08/14 04:13, , 311F
想必是很多吃過警察虧的...
08/14 04:13, 311F

08/14 23:30, , 312F
08/14 23:30, 312F

08/18 17:30, , 313F
優秀好文 感謝分享
08/18 17:30, 313F
文章代碼(AID): #1Nh7waia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