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北市勞檢裁罰增級距縮上限造福累犯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8/01 13:44), 9年前編輯推噓-11(4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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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之前7月25日的新聞 提高勞基法罰鍰 勞動部官員憂中小企業負擔不起 2016-07-24 10:38 勞動部被噓爆了,然而我們PTT勞檢之神 賴局長早在今年二月早就想到了這點 〈台北都會〉北市勞檢裁罰新基準》增級距、縮上限 挨批「造福累犯」 2016-02-29 考慮小公司負擔太大,縮減勞檢裁罰級距和上限,如此貼心的政策怎麼不見大家提起反而 一面倒批評勞動部的美意。 也替資深媒體人蔡玉真平反一下,中小企業被勞檢的確很傷有時候確實法規和現實有落差 實際上這些與現實落差柯P也看到了 7月25日新聞 談《勞基法》:用在服務業 天怒人怨 勞動部日前提出「一例一休」,引發客運及公車業者不滿,憂心將衝擊人力調度。台北市 長柯文哲也認為,《勞基法》不適用於所有行業,因為原本是為規範製造業而設計,像用 在醫療、媒體等服務業,會出現很大的問題,「搞得天怒人怨。」 今日也再次表明認為勞基法應該按職業別做修正調整,能夠和現實更貼近的法規 才是更好的回應有如此的勞檢2018年 也支持柯文哲連任。。。 下方完整2月29日新聞呈現 〈台北都會〉北市勞檢裁罰新基準》增級距、縮上限 挨批「造福累犯」 2016-02-29 勞局:增小公司彈性空間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以往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事業單位未按勞基法給付工資等 違法事項,都依違法次數開罰,三月一日起將採新裁罰基準,增加開罰級距、縮減開罰上 限,小公司複查未過,不再罰十六萬元起跳,雖然有較多「彈性空間」,卻形同為大公司 省錢。台北市產業工會總幹事許淑綸批評,勞動局為「累犯」增彈性,實在本末倒置。 勞動局公布的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遭開罰統計資料顯示,未給付加班薪資占最大宗,依法 可裁處二萬至卅萬元;「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規定,第一 次違法處二萬至十六萬元罰鍰,第二次罰十六至卅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則依次數開罰, 每次卅萬元;輕重標準均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的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的 金額。 勞動局說,實務上,常遇到小型工作室、自然人公司違反勞基法,第二次開罰就十六萬元 起跳,實在「吃不消」,現調整為首次違法裁處二萬至十五萬元,第二次罰五萬至廿萬元 ,第三次則罰十萬至卅萬元,同樣依情節審酌罰金;規模較小的公司則有較多彈性,第五 次才會開罰「最高上限」卅萬元。 勞團:重點不在公司大小 但許淑綸認為,「重點在應要公司改善」,而非公司大小,小公司人較少,理論上較容易 改善遭罰事項、大公司則擁有較多資源調整;此外,勞工本就弱勢,到勞動局檢舉需鼓起 很大勇氣,罰金較高更能讓雇主有警惕心,嚇阻作用也較大。 民眾:形同為大公司省錢 也有民眾抱怨,以往大公司、違法情節重大公司,二次開罰最高上限為卅萬元,現複查未 過最多僅罰廿萬元,第三次也從十萬元起跳,「根本是為大公司省錢」。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96309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109.28.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0030250.A.F52.html ※ 編輯: lolivo (98.109.28.79), 08/01/2016 13: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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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嗎?不要違法怎麼會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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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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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個錢就會倒的公司也沒什麼存在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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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違法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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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是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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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要來真的,企業爭取自己權益也要來真的。勞基法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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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在學校不是都教人民要守法 怎麼出社會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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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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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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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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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改名叫資動部好不好 不要罰資方惹 全部都罰勞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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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公司小就可以一直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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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是勞動基準法業障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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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 不用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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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罰金比加班費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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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什麼 這要才可以讓公司累犯 抓多了才能讓更多勞工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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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要推姓賴的當勞動部長,原來是有上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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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柯P當總統,賴當勞動部長也沒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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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以後儲值一次可以用久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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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罰款給你定個一百萬 沒在抓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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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 勞動部站哪一邊的啊 廢一廢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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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開罰16萬吃不消?為什麼被罰一次又要被罰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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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罰不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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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貼心幫資方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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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就是罰不怕,資動部倒是罰怕了,這妙,血汗醫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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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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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替資方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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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到除了台北市之外,永遠只會罰下限2萬元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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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這些人彈性,誰給勞工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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