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同學借筆電 驚見陽光男同學偷拍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8/01 10:15), 8年前編輯推噓15(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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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 女同學借筆電 驚見陽光男同學偷拍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607/201607311780528.html 新北市三峽1名22歲大三女學生,日前向地政系的男同學借用筆電使用, 驚見男同學筆電的資料夾,竟然有多位熟識女同學的沐浴及裙下偷拍畫面, 女大生驚訝之餘趕緊檢視其他檔案內容,竟發現自己也被害人之一, 隨即機警利用手機拍下筆電內的偷拍畫面,並將畫面提供給向警方, 對偷拍男同學提告,警方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該名女大生在暑期前為了寫報告, 向同科系的吳姓男同學(22歲)借用筆記型電腦參考報告資料, 女大生因為找不到影片資料位置,就利用檔案的副檔名搜索「MP4」檔案, 隨即出現眾多影片,赫然發現有些影片檔名是「廁所、偷拍」, 好奇點開來看卻發現,偷拍的影片場景及人物似曾相似, 再檢視其他影片,女大生竟看到自己沐浴過程也遭偷拍錄下。 女大生仔細檢視畫面發現,偷拍畫面是在1年前公共浴室盥洗遭偷拍, 因當時女宿舍大樓浴室熱水器檢修,檔案裡有多位被害人遭偷拍錄下, 其中少數被害女學生可辨識,自己則是其中之一,其餘影片則是裙下風光偷拍。 女大生一一檢視畫面後,認出被害女學生都是同科系認識的女同學, 女大生十分冷靜的用手機拍下筆電內相關偷拍證據, 找了其他被害女學生商討後,決定報警揪出惡質男同學。 警方調查,依女大生提供的證據,已辨識出有4名女學生受害並通知製作筆錄, 本月21日下午吳男環島旅行結束後, 警方前往吳男租屋處將其帶回,並查扣筆記型電腦內的檔案。 警方偵訊時,吳男一開始還狡辯筆電是他室友的否認犯行, 是室友借他的筆電存放影片檔案,警方追問後,吳男才坦承因為一時衝動, 在公共浴廁裝「掛勾式」針孔偷拍,但吳男強調,偷拍畫面都供自己欣賞, 沒有給其他人觀看或散布,警方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將吳男函送法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79.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0017734.A.6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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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po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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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眼睛業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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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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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男同學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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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國立大學 真相只有一個 請下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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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看筆電要不要也一起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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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號啦 不懂規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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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同一個新聞會有一堆不一樣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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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的是白癡嗎?這樣子還借筆電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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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22, , 12F
這女的,有正義的部分也有背叛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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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順勢ntr失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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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25, , 14F
這次犯錯的終於不再是宅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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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27, , 15F
如果是宅男同學就是不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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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27, , 16F
別忘還可以說是陽光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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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是宅男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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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學地政系(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姓吳 參加籃球隊及啦啦隊 吳XX跟于XX兩位都把FB刪了 ※ 編輯: rpg (114.34.179.37), 08/01/2016 1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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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適用毒果實理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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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標題不再是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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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pg (114.34.179.37), 08/01/2016 10:35:13

08/01 10:40, , 20F
敢借筆電給女生心臟真大顆 借一天筆電壽命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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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41, , 21F
嚴格來說兩人都觸犯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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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42, , 22F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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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42, , 23F
沒犯罪頭腦,真不會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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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51, , 24F
快告死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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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54, , 25F
台北大學地政系三年級(?)的吳姓男大生偷拍女生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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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0:59, , 26F
長得也不怎樣就路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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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26, , 27F
應不適用毒樹果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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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pg (114.34.179.37), 08/01/2016 11:29:24

08/01 11:46, , 28F
男警員:這案子一定要徹夜比對,務必將全部受害人找出來
08/01 11:46, 28F

08/01 11:47, , 29F
好心借你筆電 難免有秘密 還報警 好同學? 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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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44, , 30F
想看陽光同學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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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6:53, , 31F
這男的很賤 但女的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08/01 16:53, 31F

08/02 01:43, , 32F
女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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