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當黨產條例火燒眉毛 藍營打算揭竿而起消失
不當黨產條例火燒眉毛 藍營打算揭竿而起
中央網路報
http://goo.gl/m0pfu6
左起李福軒、邱大展。
中國國民黨高度關注民進黨主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初審
,黨內高層研判該條例極可能在立院這個會期7月15日結束前通過三讀,國民黨會採取策
略,在法律上要聲請“釋憲”,在行動上將要“揭竿而起”走上街頭。
中評社台北6月9日報導,國民黨主席洪秀柱8日下午主持中常會,會中針對“不當黨產處
理條例”草案通過初審進行討論,行政管理委員會邱大展、副主委李福軒在媒體要求下,
針對該草案各條例所規訂不合憲、不合法、如抄家滅族、政治迫害的內容。
邱大展氣得表示台灣現在好像是在“秦始皇時代”,他再三質疑,立院內政委員會主導議
程通過初審的民進黨召委陳其邁說,如果叫陳其邁交待他個人及其家族的財產證明,如果
提不出來就是不當財產要充公,陳其邁會如何想?
李福軒也氣憤的表示,如果國民黨真的連衣服、鞋子都沒了,到時候一定會“揭竿而起”
,李福軒沒有進一步說明“揭竿而起”的意思,但黨內表示,就是訴諸全民、走上街頭。
黨內指出,113席的立院總席次,藍委只有35席,綠營68席,泛綠時代力量5席,親民黨3
席、無黨聯盟1席、無黨籍1席,只要民進黨行行表決三讀,國民黨很難擋下來,因此黨務
高層經過沙盤推演,擬出一連串反制作為。
相關作為包括,立法院方面,藍委必需盡全力杯葛草案通過。陳其邁主導通過該草案初審
時,一併宣布交付朝野協商,預料該草案會拖到1個月後、7月8日再處理,“立院”這個
會期延到7月15日結束,因此強烈推斷該草案最遲會在立院休會前三讀通過。
黨中央方面,正積極擬妥相關說帖交給名嘴上節目討論時幫忙捍衛,另已獲得部分法政學
者相挺,反對此一違憲草例;同時研擬“黨產說明懶人包”,方便在網路上澄清;一旦草
案三讀通過,相信人民不會認同這樣不公不義的法案,國民黨就會上演“文武場”,“文
場”是循法律程序聲請“釋憲”;“武場”就號召街頭運動,即“揭竿而起”之意。黨中
央表示,別以為國民黨只會穿皮鞋,當衣服、鞋子都沒了的時候,抗議力道絕對令人刮目
相看。
依照初審通過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其中第一條就規定調查及處理政黨、附隨組
織及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之財產。第四條之二指附隨組織為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
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
,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的法人、團體或機構。第四條之三的受託人。
換言之,會出事的不會只有國民黨,還包括過去與國民黨密切相關的婦聯會、救國團、紅
十字會,以及全台各縣市成立的大小服務、慈善等社團、協會等。
草案第二條規定行政院成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等於行政權強制介入,且球員兼裁
判,有清算鬥爭之嫌。
第四條之一規定,所指政黨為1987年7月15日前成立並依動員勘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規定備
案者。明指適用政黨對象只有中國國民黨。
第五條規定,政治、附隨組織現有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
助金及其孳息外,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政黨、附隨組織自1945年8月15日起以無償或
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價額取得之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
金及其孳息外,雖於本修例公布日已非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之財產,亦推定為
不當取得之財產。
第八條規定必需在6個月內主動申報財產,包括所有動產、不動產。已處分、財產移轉者
也要呈報所得。
第十條規定如果依期內未報被認定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隱匿、遺漏或對重要事項為不實說明
者,該財產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草案規定明顯為“有罪推定”,違反法律“無罪推定”精神,且清算鬥爭範圍、對象全面
擴大。
第十一條、第十二條都明訂“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擁有調查權、調閱權、傳喚訊問權,
且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
第十八條“不當黨產委員會”組織成員為11至13人,任期4年由“行政院長”派任,同一
黨籍者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依現行立院政黨代表比例推算,民進黨加泛綠時代力量,若再加上親綠個人、親綠社團代
表,民進黨等於握有至少三分之二的票數,國民黨就算要求表決都會輸。
新聞連結
http://m.news.sina.com.tw/article/20160609/17449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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