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余宛如提案 立委與閣員可帶3歲兒開會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3/03 13:47), 10年前編輯推噓0(121291)
留言115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8 (看更多)
※ 引述《Aqqqa (喜歡上班)》之銘言: : http://goo.gl/uXajPR 蘋果日報 : 綠委余宛如提案 立委與閣員可帶3歲兒開會 http://buzzorange.com/vidaorange/2015/10/02/work-with-daughter/ 歐盟議會這樣做了。 有句話很有意思, "我一直把她帶在身邊是因為想要讓大家知道一位母親要上班又要照料孩子所面臨的困難之 處。" 這個議題是要突顯職業婦女(男)要兼顧工作與家庭是非常難的事。 "於男性和女性來說,把育嬰假均等地劃分成媽媽的產假與爸爸的陪產假還是很新奇且不常 見的事。能讓婦女們安心上班的職場附設的托育中心及照顧幼兒的選擇仍舊不足。許多企 業對於實施彈性工時的做法也還抱持著存疑。我有些朋友才剛生完小孩,她們非常徬徨: 到底是要做一個好媽媽呢?還是要把握住辛苦打拼長達十年的工作?就像之前數以百萬計 的媽媽們,當這些新手媽媽準時下班去托兒所接孩子時,她們擔心會被認為無法變通或不 夠專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24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6984070.A.6BF.html

03/03 13:49, , 1F
XPush
03/03 13:49, 1F

03/03 13:49, , 2F
看清楚內文 她是要帶寶寶進議場參加宣誓被拒
03/03 13:49, 2F
??所以??

03/03 13:49, , 3F
支持!希望快逕付院會表決 我想看大家帶小孩玩家家
03/03 13:49, 3F
※ 編輯: tkucuh (114.35.241.49), 03/03/2016 13:50:21

03/03 13:49, , 4F
歐盟什麼時候要支持台灣進聯合國?
03/03 13:49, 4F

03/03 13:50, , 5F
歐盟還廢死咧
03/03 13:50, 5F

03/03 13:50, , 6F
我希望立法院議場裡面有沙坑 盪鞦韆 跟溜滑梯
03/03 13:50, 6F
沒那麼誇張,那是議場。

03/03 13:50, , 7F
是要帶寶寶進議場哦 。酷耶
03/03 13:50, 7F
立委閣員有三歲以下幼兒的沒那麼多。

03/03 13:51, , 8F
推 不過議場內真的適合嗎?辦公區域可以鼓勵就是
03/03 13:51, 8F
※ 編輯: tkucuh (114.35.241.49), 03/03/2016 13:52:00

03/03 13:51, , 9F
原來你還知道那是議場哦。
03/03 13:51, 9F

03/03 13:52, , 10F
03/03 13:52, 10F

03/03 13:52, , 11F
如果只是要強調 那麼就更應該推動職場設立托嬰中心跟哺育室
03/03 13:52, 11F

03/03 13:52, , 12F
在議場不能給小孩玩樂的環境對小孩發展有不良影響阿
03/03 13:52, 12F

03/03 13:53, , 13F
所以她要的是育嬰假跟幼托服務 不是要帶到上班場所
03/03 13:53, 13F

03/03 13:53, , 14F
小孩一到三歲是很重要的感官發展時期 媽媽忙著開會質詢看資
03/03 13:53, 14F

03/03 13:53, , 15F
不有點設施分散小孩注意力 是要怎麼審法案?
03/03 13:53, 15F

03/03 13:53, , 16F
料 小孩丟在一邊 這樣健康嗎?
03/03 13:53, 16F

03/03 13:53, , 17F
幹嘛腦補幻想她是為全國職場女性著想
03/03 13:53, 17F

03/03 13:54, , 18F
結果你帶進去只是為了"帶進去" 那就只有宣示性意味 即作秀
03/03 13:54, 18F

03/03 13:54, , 19F
以及育嬰假的強化 不是瞎搞帶去議場 邊工作邊帶小孩最好媽
03/03 13:54, 19F

03/03 13:54, , 20F
支持整個立院從上到下都來試辦三個月 成效好推動到全台
03/03 13:54, 20F
還有 75 則推文
還有 73 段內文
03/03 14:13, , 96F
你不就在拿一個你設想出來的環境出來指控人會影響別人?
03/03 14:13, 96F

03/03 14:13, , 97F
你信這鬼話你就信 總之我是不信
03/03 14:13, 97F

03/03 14:14, , 98F
怎一跳跳去不可逆的犯罪廢死....他已經有犯罪事實的存在
03/03 14:14, 98F

03/03 14:14, , 99F
"余宛如希望建立親善嬰幼兒環境"...??
03/03 14:14, 99F

03/03 14:15, , 100F
所以你要先開放殺人然後等到犯罪事實存在再來規定殺人有罪
03/03 14:15, 100F

03/03 14:15, , 101F
才被判死刑.他以後是否悔改跟現在該為了犯罪付出代價有
03/03 14:15, 101F

03/03 14:15, , 102F
"未來會將友善職業婦女列入國會改革項目之一"
03/03 14:15, 102F

03/03 14:15, , 103F
啥關係??
03/03 14:15, 103F

03/03 14:16, , 104F
她如果提全國托育友善計劃 我雙手讚成。想帶6月大兒
03/03 14:16, 104F

03/03 14:16, , 105F
進議場宣誓這哪招?
03/03 14:16, 105F

03/03 14:17, , 106F
"並由立院對企業起帶頭作用"...?
03/03 14:17, 106F

03/03 14:18, , 107F
她不止帶進宣誓啦,她想要以後都要帶進去。
03/03 14:18, 107F

03/03 14:19, , 108F
希望.未來...那就快花腦袋設計提案就對了
03/03 14:19, 108F

03/03 14:21, , 109F
她不就正在做了嗎??
03/03 14:21, 109F

03/03 14:21, , 110F
建立親善嬰幼兒環境。
03/03 14:21, 110F

03/03 14:23, , 111F
如果連立院都沒法先開始做.那設計出來的提案也不過是空
03/03 14:23, 111F

03/03 14:24, , 112F
的.更何況現在一堆反對的人根本是在剝奪母親的哺乳權
03/03 14:24, 112F

03/03 17:15, , 113F
先開放給其他公務員和一般企業再說啊
03/03 17:15, 113F

03/04 21:38, , 114F
就說帶頭作用了,還在一般企業。帶小孩工作是不得不的作法
03/04 21:38, 114F

03/04 21:39, , 115F
,不要把它當作自爽好嗎?
03/04 21:39, 115F
文章代碼(AID): #1Mrz06Q_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8 篇):
文章代碼(AID): #1Mrz06Q_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