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請問這種封條貼法合法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1/16 14:39), 8年前編輯推噓8(8023)
留言31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人投票地點為陽明高中 在最裡面的0298票所投票時發現票匭沒貼封條 經指證後對方已在我眼前貼上 之後我到其他票所檢查 到了0294(記性不太好 一進校門右手邊那間) 當場詢問選務人員要檢查 發現對方不太情願 但還是看了一下 發現封條貼是貼了 但怎跟別人的貼法不一樣? 於是當場打算拍照上來詢問 但他們主任一直試圖阻擋 中間那位就是他們的主任 所幸還是拍到了 請問一下這種貼法對嗎? 明明從邊邊就能輕輕撕下來了 如果是不合法的 地區選民是不是要在開票的時候到場捧場一下? ansi圖 ┌┌─── ││ ││ ││ 封票 條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58.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2926399.A.1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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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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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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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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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合不合法,你知道往投票所內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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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違反選罷法了嗎(在投票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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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是紙貼頭尾兩段 中間鬆垮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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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太多投票所忘了封條上鎖 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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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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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uaz (1.161.158.69), 01/16/2016 14: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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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是要塞想要的票進去 會方便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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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貼在投票箱上方和側邊接縫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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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把照片徹了吧 想辦法用ansi畫張圖 ※ 編輯: guaz (1.161.158.69), 01/16/2016 14: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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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封箱一堆可以動手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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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記者拍投開票所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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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家很有想像空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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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票快30年 這邊算鄉下都是這種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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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uaz (1.161.158.69), 01/16/2016 14: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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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有空的待會可以去監票 避免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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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一堆投票所攝影的阿 先抓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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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投票時間可以在場外拍照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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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票才能拍照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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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第6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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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住附近的幫忙監開匭跟唱票~ 陽明高中0294 ※ 編輯: guaz (1.161.158.69), 01/16/2016 14: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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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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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 watch?v=vo6WRavQf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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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照片會讓人有瓜田李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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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uaz (1.161.158.69), 01/16/2016 14: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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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總統還亮票了勒 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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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投多少年了 連票都不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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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高中 不只一所你說哪一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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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士林區陽明高中 ※ 編輯: guaz (1.161.158.69), 01/16/2016 14: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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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下吳副總統是誰...他姓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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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認真討論這問題啊 別歪樓 QA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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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沒人回我貼法合不合法啊 如果合法不就是我出糗了 ※ 編輯: guaz (1.161.158.69), 01/16/2016 14: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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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投票素質比三寶還三寶...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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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uaz (1.161.158.69), 01/16/2016 14: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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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版上說很多都是這樣貼 浮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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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請鍵盤選務人員回答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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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邏輯上來說當然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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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 條 在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 令其退出: 一、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 二、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 三、有其他不正當行為,不服制止。 選舉人有前項情事之一者,令其退出時,應將所持選舉票收回,並將事實附記於選舉人名 冊內該選舉人姓名下;其情節重大者,並應專案函報各該選舉委員會。 選舉人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家屬,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 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 在外面拍沒違法吧? ※ 編輯: guaz (1.161.158.69), 01/16/2016 15:05:42
文章代碼(AID): #1McUM_6o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