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更新】外逃要犯4年增77人 壹週刊:馬英九害的消失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更新】外逃要犯4年增77人 壹週刊:馬英九害的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12月30日15:12 (更新:法務部說法)
據今天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法務部調查局統計指出,我國重大潛逃海外要犯,截至去
年為止有49人,今年飆升28人,近4年竟然就外逃了77人。
《壹週刊》還指出,這些重大潛逃海外要犯逃亡地點排名,中國121人、美國44人、加拿
大16人、泰國5人、日本4人、馬來西亞2人與紐西蘭1人。《壹週刊》還報導,中國成為台
灣要犯潛逃的首選地的原因,只要在當地好好繳稅或塞好處,中國官方其實都視而不見,
於是這些潛逃要犯都不用再面臨司法制裁,連犯罪所得也不用繳回台灣了。
據統計,較知名的潛逃重大要犯有,前立委羅福助、前苗栗縣長何智輝、前嘉義議長余政
達、前台南議長黃郁文、前檢察官井天博、前工總理事長陳武雄、地下金融教父萬眾、交
銀前董座梁成金等。
《壹週刊》還報導,陳武雄到中國投靠陳由豪,要打造石化王國可能危及台灣石化界,《
壹週刊》並指稱,「法務部長難得提出來的改革聲音,馬上遭頂頭上司行政院制止,下達
封口令」、「這也難怪外界會認定,馬英九無力司改才是要犯一再出逃的最大幫兇」。
對此法務部下午發出新聞稿,指《壹週刊》指部長羅瑩雪提出的改革聲音遭行政院制止,
是「無中生有」,指「馬英九是要犯一再出逃的最大幫兇」更是捏造。
法務部表示,昨天行政院治安會報有再度提到,現行「防逃機制」調用大量警、調人員,
勞師動眾,仍無法真正發揮防逃功能,以至要犯一再落跑。
法務部表示,根本解決之道,應該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被告到庭聽判」、「宣告
重刑庭羈押」等規定,在未修法前則呼籲法院應於偵審期間,克盡「該押則押的法定職責
」。而這個意見,也獲得行政院長的肯定,要求法務部邀請司法院等相關機關,共同研議
修改《刑事訴訟法》。
調查局官員則指出,針對外逃要犯,調查局近年來透過與歐美國或是與中國的兩岸共同打
擊犯罪協議將要犯緝捕到案。至於,陳武雄是否已潛逃至中國,調查局也透過管道了解中
。(林益民、呂志明/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30/7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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