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21小時的挾持 全因為這些烏龍
3.完整新聞內文:
從21日晚間發生的警匪對峙案件不僅浪費了許多社會資源,還讓許多台東市民感到恐慌,
一切都是因為林嫌以為自己遭通緝,認為自己被警陷害又不想坐牢,但是台東檢方今早召
開記者會表示,其實槍機無法擊發,而林嫌是「自己以為被通緝,警方持拘票是要將他帶
回偵訊」,會演變成長時間對峙,檢警認為「很難理解」。
檢方昨以林嫌涉強盜、妨害自由等罪又恐有逃亡、湮滅證據和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聲押禁見
獲准,現已進看守所,另陳姓共犯則是被無保請回,蔣姓共犯則是在昨晚無保限制住居。
刑大小隊長陳柏森一事,地檢表示會再依林嫌提出事證進行調查。
只是為何林嫌會認為陳柏森栽槍給自己,或自認為、並對外向媒體表示自己遭通緝。檢警
表示,「林嫌全都是自己聽來的」。檢方表示,林嫌目前未被任何司法機關通緝,「都是
聽朋友說的,但檢方只是因為林嫌在11月、12月初犯下2起強盜案後被帶來配合偵訊。」
檢方調查,林嫌近來以討債為業,但「不知道林嫌是否知道槍機無法開槍,幾乎每次都是
丟子彈給被害人或如這次對峙繳給警方『宣示武力』」,例如之前也曾夥同其他人前往討
債,雖林嫌自認是債務糾紛,但在場其他不相干人也被搶了數千元,林嫌也丟了數顆子彈
,「但事實上,要成功開槍可能有問題」。
今凌晨已睡過一陣子的林嫌,在偵訊時精神已恢復,但可能之前早有警方告知「你根本沒
有被通緝!」,當檢方再次告知他時,林嫌只是表情木然。
檢方強調,所謂的「電話筆錄」其實只算是「陳情書」,在紀錄完後請林嫌簽名確認,與
法規筆錄製作不符,「民眾不要以為以後都能透過電話開庭製作筆錄」。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23/759231/
5.備註:
雷花: 你根本沒有被通緝的必要! 你還是21小時後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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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0852201.A.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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