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11.08.25)新檢舉板規問題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噓之收集者查德姆)時間1年前 (2022/08/25 22:52),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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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問題,煩請板主回答謝謝 1. 4.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請附上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 是要到多完整?比如說有人字數不夠且累犯,正確的檢舉格式會是: 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一條:〔總則〕 ‧ 文章內容未滿30個字(正體中文)者,含未滿自刪或修改文章後未滿,水桶三個月 第三章:訴訟相關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第 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三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還是我只要貼 ‧ 文章內容未滿30個字(正體中文)者,含未滿自刪或修改文章後未滿,水桶三個月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我是覺得下面的簡潔又方便啦,誰也看得懂是檢舉哪條,但怕格式錯誤被打回票不受理 2. ‧ 檢舉或建議文不得有下列情況: 1.非正當目的大量檢舉。 3.非正當及惡意檢舉標準由板主認定,違反規定原文刪除得退文。 5.違反以上提出檢舉案需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能夠被退文的事,竟然由板主心證判斷,太過獨斷了 比如有重大事件發生,板上出現許多違規文章 我連續檢舉了一百篇且事證明確(字不夠或政問這種沒得凹的) 板主會不會覺得我在洗板就主動全數退回 或者需要有人提出檢舉且半數板主同意才會退?使用這條處罰必須得慎重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02.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61439137.A.6E0.html

08/25 23:03, 1年前 , 1F
就是怕濫權才需要半數同意 我自己會盡量不去動到這個板
08/25 23:03, 1F

08/25 23:03, 1年前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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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3:52, 1年前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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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23:53, 1年前 , 4F
如果組務曾有判決 會不會也優位原則?
08/25 23:5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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