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截「他人文章標題」違反站規?
雖然有點算站務,不過會涉及八卦回文就在這問了
像這篇檢舉內容
#1WUGb3Gm (GossipPicket)
被檢舉人將檢舉人的回文標題截圖,被判定是違反站規
看起來是用這一條吧?
二、其他違規行為:
(二)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
或其他形式之利用者。
如果我回文時把同一標題的系列文全部列出來,也會觸犯這一條嗎?
「ID + 標題」就認定為「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
再延伸下去,並非正常引用原文及推文,而是截取他人於別篇文章的回推文
板上最常見的就是拿他人在別篇文章的推文出來鞭
是否也算「其他形式之利用」?
若是,每個推文被利用的ID均可提出檢舉嗎?
該文除了退文,還需以被檢舉數量來累加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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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23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18560342.A.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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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個檢舉人就是當初亂搞我的
我引他的推文用來回文,他跑去Violation檢舉我未經同意使用他的推文
PttLegist判我一張罰單,後來去PttLaw申訴撤銷罰單也沒補償
白白被全站禁言三天還繳了1000P
更可笑的是PttLegist堅持認定我違規
卻在隔天另一篇相同原因的檢舉
突然知道於回文引用他人推文並不違反站規並駁回檢舉
#1TaaPkNF (PttLaw) 2019/10/01 PttLegist 於本人申訴後維持原判
#1Tb5wasu (Violation) 2019/10/02 PttLegist 駁回另一個人的檢舉
#1TbYK54s (PttLaw) 2019/10/04 PttLegist2 判決撤銷罰單
所以我對這條站規特別有印象
建議板主參考我的案例,畢竟我有走完整個申訴流程並撤銷罰單
表示此一行為並不違反站規,判決理由如下
判決主文:
撤銷 tkglobe、skyabsence 罰單處分。
判決理由:
兩案係為文章中引用檢舉人之推文,作為討論之目的。
本部「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
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形式之利用者。」
之規範,乃為處分將他人文字或圖案引用至個人的「簽名檔」
或「名片檔」,就算是以「其他形式之利用」之規範者,
亦得建立在使用於簽名檔或名片檔。
這是當時法務部撤銷罰單的最終見解,至於八卦板板規八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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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依法務部當時的見解,此等行為並無違反批踢踢站規
還請板主重新思考此判決是否與站方之認定有所牴觸
※ 編輯: tkglobe (219.85.231.72 臺灣), 04/17/2021 01:11:18
※ 編輯: tkglobe (219.85.231.72 臺灣), 04/17/2021 0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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