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板規九手動置底 減低水桶時間
手動置底放在鬧板條款裡
所以罰則是文章退回並追加水桶六個月
但其實這條應該沒必要桶那麼久吧
況且有些真的不是故意違反這條的
像是裡面有10分鐘自刪,就不算手動置底
但他可能20分鐘後才刪第一篇,這樣判鬧板感覺有點嚴重
再者比起其他五條,手動置底真的還好吧?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3.手動置底文章。
4.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5.未經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板申請通過之道歉文。
6.泛政治性發錢文,違者推文數歸零,並處分之。
而且手動置底的標準
a.標題內容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者。
b.標題不同,內容大致相同者。
c.連續轉錄同樣文章兩次。
d.詢問相同人且相同事物八卦者。
a、b判斷的方法,也因不同板主有不同標準
是不是考慮修改標準,或是降低罰則呢? 降到水桶2、3個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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