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爭議案件申訴
1.申請項目
爭議案件申訴
2.詳細內容
Bignana板主以「純屬個人心得」為由認定濫用爆卦,
然而這個情形只有「本人」是「陳揮文個人」時才會成立,
板主並未舉證我就是陳揮文。
陳揮文屬於公眾人物,其屬於公眾事務之爭議言行,本就在爆卦範圍,輕重而已。
絕非明知「毫無八卦」卻惡意濫用,只是認定「無『重大』八卦」依法就僅該當刪除。
3.附註
一、超過法定一週,板主群仍未決議,故重新申請。組務申訴期限到後天,盼勿逾時。
二、申訴信:
作者 XindeX (火神炎焱燚)
標題 Re: [申訴] 不服濫用爆卦以鬧板處分
時間 Mon Feb 25 00:03:0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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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gnana (封鱗非冕欲星移)》之銘言:
: ‧ 勿濫用爆卦,無重大八卦文章(出自各社群網站之無八卦文、某節目現在討論之某
: 議題),請勿發表,違者刪除處理。
: ‧ 濫用爆卦嚴重者視同鬧板文處理。
: 您的文章並無任何重大性,亦非由社群網站、節目爆卦,
: 純屬個人心得,本人認定屬濫用。
請問本人哪裡有附上「個人心得」?請舉證。此為「濫用」之「爭點」。
本人忠實呈現卦點之所在,何來個人心得可言?
「無重大八卦,違者刪除處理」,你也說我無重大性,那板規很清楚刪文就好,
結果你認定基準是個人心得,那就是執法者須負舉證責任,這應該是法治國公民常識。
: ※ 引述《XindeX (火神炎焱燚)》之銘言:
: : #1SRFs62D (Gossiping)
: : 公眾人物誇張離譜的爭議言論
: : 本來就在爆卦範圍內
: : 板上很多這類文章
: : 如果板主認為卦點不夠高
: : 那依板規刪除即可
: : 會嚴重到視同鬧板者
: : 多是空白文、自言自語或不知所云那種
: : 我並沒有任何鬧板犯意與犯行
: : 無法信服水桶半年加劣文退回如此不符比例原則之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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