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505346 MgcnVanish 第2次檢舉已回收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時間6年前 (2017/07/18 23: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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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471423 X7 7/04 MgcnVanish R: [新聞] 不存在的國軍 「天威部隊」比共軍還共軍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1PMv_ZXM (Gossiping) 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第十三條:〔祭品文規範〕  ̄ ̄ ̄ ̄ ̄ ̄ ̄ ̄ ̄ ̄ ̄ ̄ ‧ 若使用者想對近期之熱門事件提供相關獎勵(祭品), 請先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提出申請,經過兩位板主同意即可發表。 ‧ 祭品兌現請提出相關照片證明,照片必須要有相關人物及祭品,並且請至少五名有 參與到祭品文的使用者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的申請文推文作出證明,祭 品條件達成後兩周內沒兌現者將視為鬧板,一律水桶六個月。 ‧ 未提出申請或申請但尚未通過發表之祭品文將刪除並且水桶兩周。 ‧ 祭品文可由提出後24小時之內於八卦檢舉板補行申請,並轉寄給板主群進行審核。 該使用者於7月4日發文說若對方能拿出東西願意吞籃球 截至7月6日尚未提出申請祭品文 板主於上篇檢舉判決未達標準 本人認為有爭議之處 因該使用者於當日發文之時修文表示願意有條件的做出所承諾的 誓言 而本人也於該日回覆達到該使用者所該承諾誓言的必要條件 無論是該使用者未於7月5日前於檢舉版補申請祭品文 抑或是於今日7月18日滿兩周未達成所承諾之祭品之條件 本人認為該使用者皆違反所有板規祭品文所具備條件 請板主於該篇再做出詳細的答覆與審查 4.違規人名稱 MgcnVanis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54.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00390030.A.5DB.html
文章代碼(AID): #1PRYAENR (Gossip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