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國際] 強姦受害者「也應承擔責任」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ここ曲かる~)時間14年前 (2010/02/18 15:1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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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sorrows (常記溪亭日暮)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國際] 強姦受害者「也應承擔責任」 時間: Thu Feb 18 15:09:00 2010 關於被害人過失的問題,我只是簡單提一下基本的觀念.. 所謂的「與有過失」,指的是,當損害發生的時候,被損害的人也有部分的過失 譬如說某甲某乙發生口角 兩人開車對撞,某甲、某乙都有違反交通規則,某甲的車子受損了,某乙的車子卻沒事 肇事的鑑定結果,某甲的車子受損的金額是10萬元, 其中某甲要負60%的責任,某乙要負40%的責任 這時候,就某甲的車子受損部分,某乙只需要負擔4萬元,其他的6萬元某甲要自行承擔 但是我們不可能要某甲自己拿出6萬元來付給自己, 所以在判斷上,我們只需要叫某乙那出4萬元付給某甲即可 這是民法上的判斷 在刑法上,有所謂量刑的參考,談到所謂的責任問題 某甲提告了,毀損的最高刑度是二年,不論其他因素,只考慮雙方故意對撞的問題 完全的毀損責任就是二年的有期徒刑 但是因為某乙僅負擔40%的責任,即2年*40%=0.8年 其他的1.2年是某甲自己的責任,某甲要自己承擔 但是我們不可能要求某甲就自己的損害也要被關在監獄裡面, 因為這是他自己可以處分的財產 某甲有權毀損自己的財產,而且不需要任何理由 我在以上舉的例子,基本上只是一個說理用的簡單模型,細節不論 一個人僅僅是因為疏於保護自己,他需要負擔什麼樣的責任? 一個人的性自主決定自由被侵害的時候,他要負擔什麼樣的責任?負責的方式是什麼? 就是量刑時,加害者的刑度會被減輕 不同情狀下發生的性侵害案件,加害人的刑度往往不一,原因就在這裡 其他的刑事或民事事件,也都會有不同的衡量結果, 至於鄉民對於被害人在「道德上」的非難,往往言人人殊, 沒有衡量的標準,抬槓下去恐怕也沒有什麼意義 還有所謂「仙人跳」的問題 但這並不是性侵害,違反意願下強行發生的性行為才是性侵害 事件發生時,是性侵害或是仙人跳,這是事實認定的問題 並不是說社會上仙人跳的事件發生頻繁,我們就要更動原來對於性侵害的衡量判斷標準 性侵害、誣告、恐嚇,都是不同的事實,在判斷上不能相互影響 觀念清楚以後, 當你的女伴挑逗你,你褲子拖到一半,女伴突然說「不」了 你可以選擇把槍收起來,也可以選擇硬上 如果選擇硬上,將來在法庭上,事實確認之後,法官當然會考量你所處的情狀 而不會將你判得太重 也沒有必要指責女伴說「妳也要負責!」 因為你在量刑上被減輕的部分,就是她的責任(非指嚴格法律意義上的責任) 她已經負過責任了,就在你的身上 ※ 引述《freespirittw (阿知)》之銘言: : 現在的強姦罪 性騷擾等等相關罪 被拿來斂財的比例太高了 : 遇過太多案例都是做完之後 談不攏 才被女方告 : 有些是男方之前都在那吹噓自己多有錢有勢 : 後來女方才發現得不到好處 : 以提告為前提 硬逼對方籌出個百萬 : 做之前雙方很常都會喝點酒 要告他醉後強姦 : 這部分都是自由心證 根本沒答案 很容易告成功 : 也有未滿16歲的女生 故意打扮成熟 不告訴對方自己年齡 也是借酒裝傻 : 等做完 在以此要脅 這種賠率都有500萬以上 : 現在都是真正的受害者大多都不吭聲 : 反倒是斂財跟居心不良的才是現在主要的提告者 : 也有人上班時被老闆上下其手 : 同事都看不下去 但受害者卻硬說沒有.沒有..沒有...然後一直哭 : 法律反而沒保護到真正該保護的人才是最大的問題 : 其實法官也很難判 因為妨礙性自主的罪就是那麼重 : 可是很多告的女性 其實都是玩家 只是因為其他事情不爽而告的 : 我不是要幫強姦者講話而是社會在變 性觀念也在變 法律應該也要跟著變阿 : 不然一堆人明明在心態上及造成的傷害上 都沒很嚴重 但卻被判重刑 : 不是很不公平嗎 : 八卦就是妨礙性自主成為很多女性賺錢的方法了 : 隨隨便便都可以有數十萬到百萬的收入 : ※ 引述《madduxlyc (think different)》之銘言: : :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uk/2010/02/100217_rapevictim.shtml : : 一個強姦受害者救助組織在倫敦對1000名受訪者所做的調查顯示,大約一半受訪者認為強 : : 姦受害者在某些情況下應該為強姦事件負責。 : : 強姦受害者救助組織「天堂」(Heaven)是在建立10週年之際發起這項調查的。 : : 調查還發現,女性受訪者更不容易原諒強姦受害者。 : : 在認為強姦受害者應該承擔責任的受訪者之中,71%的女性和57%的男性受訪者認為,受害 : : 者既然和一個人上床,就應該承擔責任。 : : 但是「天堂」組織發言人伊麗莎白·哈里森表示,不存在任何理由可以強迫一名女性做她 : : 不願意做的事情。 : : 還有一些受訪者指責一些強姦受害者穿著暴露,或者決定進入攻擊者的房間喝一杯。 : : 伊麗莎白·哈里森說,婦女的確有時候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不論她穿什麼幹什 : : 麼,都沒有給與別人強姦她的權利。 : : BBC國內事務擊記者說,這項調查顯示公眾責備強姦受害人的態度有所增強,也在某種程 : : 度上解釋了為什麼一些強姦案件的陪審團不願意為被告定罪。 : : --- : : 我就不相信當自己或自己的女友、家人被強姦的時候 : : 還會要他們自己承擔責任...我不懂在想什麼=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1.48

02/18 15:10, , 1F
心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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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9:59, , 2F
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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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VEVBBt (Gossip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