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眾人物認定辦法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牛肉桑)時間15年前 (2009/05/05 10: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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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http://www.ptt.cc/man/PttNewhand/D8DE/M.1099331648.A.2DD.html : 依照組務相關規定,記者並非公眾人物, : 作家也要看性質為何, : 不能因為有出過書就說他是公眾人物, : 更好笑的是部落客這點,人人都可以是部落客, : 難道可以據此說大家都是公眾人物, : 請板主認定時,能符合社會公認的原則, : 不要因個人政治喜好認定, : 否則只會讓類似某Z這類人士拿八卦板來攻擊不同意見者。 請勿張冠李戴 那個組務相關規定是針對「欲申請公眾VIP帳號」的使用者而言 故範圍較為狹隘,例如運動選手、主播等就不涵蓋在內 八卦板認定的公眾人物才是依社會公認的原則 曾韋禎先生身為自由時報記者,其發表之文字作品經常性出現於媒體(自由時報)上 因此認定視同主播、其他知名記者等 故歸屬於八卦板討論範圍之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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